云南提出森林防火“十二五”总体要求
发布来源:四川仲达园林绿化工程 发布时间:2014-12-25
近日,云南省人民政府在昆明召开全省森林防火工作电视电话会,会议提出云南“十二五”森林防火工作总体要求。 云南“十二五”森林防火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省委八届九次全会和省委林业工作会议精神,以加强基层森林防火基础建设为重点,进一步建立健全“预防、扑救、保障”三大体系,大幅提高森林防火装备水平,努力改善基础设施条件,全面增强预防警、监测、应急处置和扑救能力,基本实现森林火灾防控现代化、管理工作规范化、队伍建设专业化、扑救工作科学化,切实做到火患早排除、火险早预报、火情早发火灾早处置,力争森林火灾当日扑灭率保持在98%以上、查处率80%以上,坚决遏制重大森林火灾发生,坚决避免重大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为保护森林资源,维护国土生态安全、加快推进绿色经济强省和森林云南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会议要求全省各地、各部门要根据“十二五”森林防火工作总体要求,重点抓好7个方面的工作:抓好森林防火责任落实。把行政首长负责制落实到森林防火工作全过程,严格执行《“十二五”森林防火目标管理责任状》;抓好灾前各项防控措施。强化防火意识,管住野外火源,排查火灾隐患,开展联防联控;抓好基础防火能力建设。把森林防火资金和项目落实到基层。力争“十二五”结束前,全省预警监测网覆盖率达到85%,扑火物资储备库建设全面到县,并加快建设防火阻隔系统,加强扑救能力建设,争取国家扩大云南森林航空消防规模、引进高原灭火飞机、扩编武警云南森林总队、在昆明组建森林武装警直升机大队;抓好森林防火的规范化、科学化管理工作。做好培训、归口上报、预案修订、技术研发等工作;抓好扑火组织指挥。强化统一指挥和协调联动,坚持以人为本和重兵扑救,发挥专业队作用,快速有效控制火场,落实火场清守责任;抓好森林防火机制创新。健全完善投入机制,加快建立适应林改的新的森林防火机制,建立军地协同扑火的长效机制,探索建立森林火灾保险机制;大力推进依法治火。尽快提请云南立法部门在《森林发防火条例》框架下,修订《云南省森林消防条例》,进一步修订完善森林防火的各项工作规范和规章制度,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成员单位、具体责任单位、林权所有者的防扑火责任,加大执法力度。 电视电话会上,云南省人民政府和云南省森林防火指挥部表彰了“十一五”森林防火工作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全省16个州市的70个单位和300名干部职工获此殊荣。(厅宣传中心杨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