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上午,文山州林业局妇委会组织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42名妇女干部职工专题学习了今年4月18日国务院第200次常务会议通过《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中的新规定和新内容。 州林业局现有在职在岗妇女干部职工42人,占全局128人的33%,妇女职工已成为推进“森林文山”建设实现跨越式发展中一支不可缺少的重要队伍。近年来,局机关妇委会一直严格执行1988年国务院颁布实施《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中妇女职工享有的特别规定及特殊权利,为妇女职工撑起了绿色“保护伞”。今年国务院又于4月28日新颁布实施《规定》,从而又进一步规范细化了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以及享有的特殊待遇及特殊权利,这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妇女职工的关怀和重视,作为新时代的妇女,下一步我们将不断增强自己肩负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落实好新版《规定》中的新规定及新要求;不断扩大宣传《规定》在社会上的知晓率和覆盖面,以此营造全社会关心爱护妇女职工的良好氛围。同时,我们也将会更加努力工作,用实际行动来践行“半边天”发挥的作用,为加快推进“森林文山”建设做出积极的贡献。 通过传达学习,使全局妇女职工进一步认识到了《规定》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有效增强了大家的自我保护和依法椎权意识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