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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着力构建科学合理的自然保护地体系
发布来源:四川仲达园林绿化工程   发布时间:2014-12-25

新闻发布会现场

9月16日,“COP15春城之邀”云南生物多样性保护系列新闻发布会第五场—云南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专题新闻发布会在昆明海埂会堂举行。目前,云南省自然保护地面积达549.58万顷。“十四五”期间,云南将力争国家批准设立香格里拉普达措和高黎贡山两处国家公园。同时稳步推进西双版纳雨林(亚洲象)国家公园,无量山—哀牢山国家公园创建前期准备工作。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卫斌

云南省生态环境厅督察专员曹永恒

省林草局主发布,省生态环境厅配合发布。

多年来,云南林草系统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着力构建统一规范高效的,以国家公园为主体、兼具云南特色、符合云南实际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积极发挥自然保护地在保护生物多样性、保存自然遗产、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供给优良生态产品和维护生态安全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取得显著成效。自1958年云南建立第一处自然保护地——西双版纳自然保护区以来,目前全省先后划建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11种类型的自然保护地362处,其中: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区1处、自然保护区166处、风景名胜区66处、森林公园58处、湿地公园19处、地质(矿山)公园14处、沙漠(石漠)公园6处、水利风景区23处、世界自然遗产3处、世界地质公园2处、国际重要湿地4处。全省自然保护地面积达549.58万公顷,约占全省国土面积的14.32%,初步形成了类型丰富、功能多样的自然保护地体系,有效保护了全省90%的重要生态系统和85%的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以及绝大多数重要的自然遗迹,为筑牢祖国西南生态安全屏障、维护国家生物生态安全作出了重要贡献。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自然保护地管理处副处长张一群

云南省林业调查规划院副院长、正高级工程师华朝朗

1996年,云南在中国大陆率先开展国家公园新型保护地模式探索,同时在全国率先理顺自然保护区管理体制。2016年,出台中国大陆首部国家公园地方性法规——《云南省国家公园管理条例》,成为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中“立法引领改革的典范”。在保护优先的前提下,指导各类自然保护地在特定区域科学开展生态教育、自然体验、生态旅游等活动,每年为7300余万人次提供亲近自然、体验自然、了解自然、学习自然的机会,充分让人民群众共享生态福祉。

发布会后,省林草局自然保护地管理处、省林业调查规划院有关同志分别接受云南广播电视台全媒体新闻中心记者采访。

通讯员 王佳纯

编辑:张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