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森林资源林政管理工作成效显著
发布来源:四川仲达园林绿化工程 发布时间:2014-12-25
“十一五”期间,楚雄州紧紧围绕“发展现代林业、建设生态文明、推动科学发展”的总体要求,认真贯彻执行“严格保护、积极发展、科学经营、持续利用森林资源”的基本方针,完善制度,强化措施,切实加强森林资源林政管理工作,为全州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稳步推进。一是主体改革基本完成。截止2010年底,全州2901万亩集体林地,已确权2868万亩,确权率为98.88%,发放林权证41.68万本,调处林权纠纷17002起。全州主体改革基本完成,被省委、省人民政府考评为一等奖。二是配套改革稳步推进。按围绕“资源增长、农民增收、生态良好、林区和谐”的改革目标,全州十县市均已成立了林权流转服务中心,开展了林权流转服务。全州成立核桃生产、护林防火等林农专业协会、专业合作社1367个,加入合作社农户达83139户,合作社经营林业面积370.27万亩。 ――林地资源得到有效保护。认真贯彻执行林地管理的法律法规,切实履行林地保护管理职责,规范各项建设工程使用林地的上报审批。公开林地征占用审核审批程序,使审核审批行为更加透明。对国家、省、州重点建设项目和拉动内需项目,林业部门提前介入、积极协调、服务到位。2006~2010年共审核审批征占用林地项目649宗,面积1719.95公顷,收缴森林植被恢复费8566.25万元。同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和查处力度,强使用林地跟踪检查,确保依法用地和森林植被得到有效的恢复。 ――采伐利用更加科学合理。积级开展了天保工程区人工林商品性采伐试点工作。“十一五”期间,省林业厅下达楚雄州人工林商品林采伐试点计划采伐蓄积指标164.22万立方米,实际采伐85.05万立方米。在采伐管理工作中,严格实行凭证采伐林木制度,认真抓好采伐管理责任制的落实,认真编制实施方案和开展伐区作业设计,推行采伐公示制、招投标制和木材经营单位核准及备案制,改进和完善采伐管理工作,坚持做好采伐作业设计,严格执行凭证采伐制度。 ――木材生产经营加工更加规范。出台了《楚雄彝族自治州木材经营加工管理办法》,组织开展对全州木材经营加工户进行年检及清理整顿工作,对违法经营的坚决取缔。同时,严格木材运输证申领、核发、核销、专人管理制度,依法审核发放人工林商品材、农户房前屋后零星林木采伐等木材运输证。 ――行政执法力度进一步加大。切实做好林政执法监督和案件管理工作,依法打击乱砍滥伐林木、超限额、超计划采伐林木和违法占用林地等违法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有效地制止各种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活动。“十一五”期间,共查处林业行政案件3209起,查处率99.97%。 ――森林资源基础管理得到加强。2010年末,全州持有林业调查规划资质证单位达7家,从业人员近90多人,在森林资源调查监测、林业项目作业设计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与“十五”期末相比,全州林地面 积、有林地面积、森林覆盖率、活立木蓄积量等指标均有明显提高。 ――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启动实施。2009年,全州启动实施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面积963.13万亩,2009至2010年两年,省财政厅、林业厅共下达补偿资金10226.99万元,全州103个乡镇、1039个村委会的29.96户、125.67万林农享受到了生态效益补偿。 ――中低产林改造工作稳步推进。2010年,全州投入改造资金6353.2万元,完成中低产林改造任务20万亩。 ――资源林政管理能力不断提升。“十一五”期间,全州资源林政管理机构得到巩固,队伍得到充实,乡镇林业站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改善,人员素质明显提高,服务职能不断加强。2010年末,全州从事资源林政管理工作人员达700多人,其中大专以上学历400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