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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州国家森林采伐改革试点实行“2+2”阳光分配指标
发布来源:四川仲达园林绿化工程   发布时间:2014-12-25
2010年来,文山州西畴县国家森林采伐改革试点实行“2+2”阳光分配指标,增强透明度。 在改革过程中,西畴试点县实行“2+2”分配模式“阳光”分配采伐指标。对林木采伐计划指标,实行“两头计划”,即在上级下达的限额计划内,由林农申请指标,实行自下而上制定林木采伐计划,最后由县级进行综合平衡后确定最终采伐指标。在操作过程中实行“两榜公示”制,即根据“林农申请、乡(镇)统筹、县级平衡、限额总控”的方式,由林农提出采伐申请,乡(镇)汇总上报到县林业局,县林业局根据各乡(镇)上报申请计划及林木生长量,经综合平衡后,在不突破全县总限额的前提下,分期分批将采伐计划下达至各乡(镇),由乡(镇)人民政府将采伐计划作第一榜公示;公示期结束后,由乡(镇)人民政府定期或不定期召开提交申请林权权利人座谈会,围绕分配原则,研究安排木材指标,同时将拟定安排采伐指标进行第二榜公示,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进入办证程序。 推行分配模式中,还提出若干个优先规定。国家、省州确定在该县的建设项目,全县统一规划的建设项目,涉及林木采伐的,计划优先安排;抢险救灾,因灾损的涉林采伐优先安排;造林、护林积极性高,采伐后能及时更新,热心林业公益事业的单位、个人需采伐林木的计划优先安排;凡群众生产生活困难(无钱购买生产生活物资、生病无钱医治、子女就学困难等)特殊情况,需采伐时优先安排;采伐后用于集体公益事业建设的优先安排;贷款造林,贷款到逾期者,优先安排采伐;先行造林,且林龄首先达到主伐年龄的优先安排。(文山州林业局陈绍光孙培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