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州将从九个方面深化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
发布来源:四川仲达园林绿化工程 发布时间:2014-12-25
大理州深化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工作自2008年9月全面开展,计划到2010年底全面完成全州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任务。全州深化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将按照“资源资本化、服务规范化、管理制度化”的要求,2009年重点抓好“搭建三个平台、突出三项改革、建立三大体系”等九项工作:一是搭建林业产权交易平台。州和各县(市)林业主管部门建立林权流转服务中心,编制州级3-5人,县(市)级7-10人,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二是搭建木材及林产品交易平台。各县(市)进一步规范木材及林产品流通秩序,拓宽林农和企业经营、加工的木材及林产品进入市场的渠道,减少中间环节,允许林农依法生产的木材及林产品产销直接见面。三是搭建林业投融资平台。建立和完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制度,完善林权抵押贷款办法,开发适应林业生产特点的金融新产品,加大农户联保和小额贷款力度。四是突出林木采伐管理制度改革。严格执行森林年采伐限额,积极探索林木采伐制度改革。编制低产低效林改造总体规划,积极开展低产低效林改造试点。改革和完善林木采伐计划和采伐指标的管理制度。积极引导林业经营者自主编制森林经营方案。五是突出林业经营方式改革。重点抓好林业合作组织建设,组建各种类型的林业经营实体,建立多种形式的利益连接机制。逐步建立“在林地上分,在管护上合;在种植上分,在经营上合;在管理上分,在服务上合”的林业经营新机制。六是突出林业行政综合执法改革。组建州、县(市)林业行政综合执法机构,行政执法人员办案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建立健全林业内部执法监督体系,完善林业行政执法责任制。七是建立新型的林业管理体系。州、县(市)林业部门围绕管理、执法、服务三大职能,切实推进林业行政、事业单位机构改革,调整机构和职能。八是建立健全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按照“服务组织网络化、行业协会专业化、中介组织社会化”的要求,逐步形成县、乡、村一体化,互动互联的社会化服务网络。依托林业生态与产业协会和森林资源调查规划设计队伍组建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政策、法律咨询、林业科技、林业物证鉴定等中介组织。九是健全林业科技支撑体系。坚持科技兴林方针,加强州、县(市)林业科研、种苗、有害生物防治、林业科技推广站(所)、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队伍和乡镇林业工作站建设。实施人才培养战略,全面提升林业科技队伍水平。(省林改办 刘健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