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林改办对迪庆州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开展省级检查验收
发布来源:四川仲达园林绿化工程 发布时间:2014-12-25
迪庆州是全国最先开展林改的藏区之一。2006年,在省委、省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下,迪庆州拉开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序幕。在没有任何藏区林改模式可供借鉴的情况下,州委、州政府制定出台了以集体人工商品林改革为主要改革对象的林改总体方案,选择了三个有代表性的乡镇进行林改试点。通过各级林改工作人员的辛勤努力,迪庆藏区林改试点成效显著、特色鲜明、群众满意、社会稳定,既实践了方式方法,锻炼了队伍,又取得了必要的经验,查找出了客观存在的困难和问题。2009年、2010年迪庆州林改领导小组分两批全面推进其余乡镇的林改工作。截止2011年2月,迪庆州共成立林改组织领导机构1247个,林改资金投入2191.36万元;共排查山林纠纷1764起,涉及面积15.02万亩,已调处1716起,涉及面积10.54万亩;确权宗数28520宗;全州应确权集体林面积1149.47万亩,已确权面积1084.9万亩,占全州集体林面积的94.4%。发放林权证本数13959本,发证面积为943.93万亩,发放林权证宗地数7699宗,主体改革基本结束。 为客观评价迪庆州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阶段的工作质量,为配套改革和国有林改革的顺利进行打下坚实基础,实现林改工作的各项目标任务,在迪庆州林改领导小组完成了对全州3个县林改主体改革工作检查验收基础上,根据《云南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检查验收办法》的规定,]省林改办于4月13日起将对迪庆州集体林改主体改革工作展开全面检查验收。检查验收围绕均山到户率、发证率、宗地勘测合格率、纠纷调处率和群众满意率以及档案合格率等各项指标展开。查验收采取听、查、看、访等方式重点检查迪庆州林改工作的组织领导、经费筹措及使用、宣传培训、资源管理、纠纷调处、林权明晰、宗地勘测、档案资料、依法依规操作等各方面工作情况。根据检查情况,对照评分标准,采取定性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办法,县级综合评定实行标准分项,总分值为100分,评分大于或等于70分的为合格,小于70分的为不合格。村民小组合格率小于70%或宗地勘测合格率小于80%的,直接评定该县不合格。省级检查验收结束后,对迪庆州的成绩评定由省林改领导小组审定,并向全省通报。(林业改革与产业发展处李石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