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州森林公安局提高效能打造“阳光执法”新形象
发布来源:四川仲达园林绿化工程 发布时间:2014-12-25
为进一步树立森林公安良好形象,筑牢森林公安民警法治观念,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创建文明执法服务体系,文山州森林公安局采取四条措施提高行政效能,树立森林公安良好执法形象。 一是加强业务培训,提高执法服务水平。按照执法规范化建设要求,州局法制科在强化民警学习培训的同时,分赴各县指导法制工作,发挥“传、帮、带”优良传统,使办案民警能够熟练掌握和准确运用各项法律法规,为提高森林公安执法水平提供有力的保障。 二是筑牢思想防线,培养廉洁自律意识。为全面规范执法行为,州森林公安局在明确责任、严格奖惩的基础上,实行以德养廉,筑牢民警的思想防线,听取群众对森林公安执法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执法工作,打牢廉政基础。 三是加强作风养成,提高服务意识。从筑牢民警的思想入手,深入开展自查自纠活动,全面分析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让民警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进一步规范执法人员的服务意识和执法自觉性。 四是更新执法理念,牢固树立执法为民服务思想。为使全局民警树立执法为民思想,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执法为民”教育为抓手,在全局民警中广泛开展解放思想,更新理念,规范执法,便民服务等一系列大讨论活动,不断提高民警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意识,让全体民警的思想统一到推动创建和谐林区目标上来,在工作中真正做到“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文山州森林公安局 田仁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