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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进一步规范森林火灾保险投保及理赔程序
发布来源:四川仲达园林绿化工程   发布时间:2014-12-25
为进一步规范政策性森林火灾保险投保及理赔程序,根据《云南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安诺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关于进一步做好政策性森林火灾保险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针对政策性森林火灾保险试点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普洱市防火办结合当地实际,与阳光财产保险普洱中心支公司联合制订了《普洱市关于森林火灾保险承保及理赔须知》(以下简称《须知》),并于近日正式印发全市各县(区)防火办和阳光财险分支机构。一是明确了全市各县(区)的具体联络责任人和联系方式,为投保咨询办理提供了基础保障,确保了政策性森林火灾保险试点工作沟通协调到位,开展顺利。二是明确了保费收取操作方式和程序。采取由各县(区)乡镇林业站代收的方式对参保的林业经营单位或个人保费进行收取,以乡镇为单位统一集中出具保单。三是明确了理赔程序。对森林火灾理赔案件的查勘、定损、索赔单据的提供及赔款支付等环节都作了详细说明。公益林赔款的支付对象为出险当地林业部门,商品林赔款的支付对象为林业经营单位或个人。对受灾户在一户以上的,各户赔款按各户受害面积计算。《须知》的制订为森林火灾保险的投保、火灾案件的理赔等环节提供了具体的指导,确保了政策性森林火灾保险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和稳步推进。(彭杏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