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支柱产业快速推进云南省山区综合开发
发布来源:四川仲达园林绿化工程 发布时间:2014-12-25
云南省委、省政府对山区综合开发十分重视,1992年云南省在推进“三结合一体化”发展模式时,就将“山坝结合”作为一个重要方面进行了实践探索。1996年,中共中央决定在全国开展山区综合开发示范建设后,省政府在景谷县召开了全省山区综合开发工作会议,对全省山区综合开发进行了研究部署,先后将德钦县、凤庆县、石屏县、景东县列为全国山区开发的示范县,将景谷县列为省级示范县,按照“改土、治水、植树、修路、办电”的山区综合开发方针,组织开展了示范建设,带动和促进了全省山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通过山区综合开发,山区生态状况明显好转,全省森林覆盖率由1997年的44.3%提高到现在的50%以上,生态承载能力明显增强;以特色资源为主导的林业、畜牧业等山区发展,全省林业总产值由1995年的67.7亿元增长到2007年的352亿元,增长了4.2倍;山区交通、能源、水利、通讯、广播电视、教育卫生等基础设施条件明显改善,山区发展后劲进一步增强;群众生活水平稳步提高,全省农民人均纯收入由1995年的1011元增长到2007年的2600元,增长了1.57倍;扶贫开发成效显著,仅近5年来就解决了276.8万人的温饱问题,山区绝对贫困人口持续减少,山区面貌发生了较大变化。开展示范建设的重点县综合开发成效更为显著,如石屏县森林覆盖率由1995年的39%提高到现在的61.5%,增加了22.5个百分点,高于全省平均增幅;农民人均纯收入由562元增加到2550元,增长了3.54倍,增速是全省平均水平的两倍多,实现了生态改善与经济发展的良性互动。临沧市凤庆县于1997年列入全国山区综合开发示范县,农民纯收入由1997年的577元,增加到2007年2077元,10年间增长了3.6倍,增幅远远高于全省平均增幅。(徐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