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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林木种苗工作有待突破四大瓶径
发布来源:四川仲达园林绿化工程   发布时间:2014-12-25
随着新时期林业改革发展的不断推进,云南省林木种苗工作面临许多困难和问题有待突破,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林木良种化水平低。目前云南全省年均良种产量近3万公斤,主要造林树种良种使用率仅为40%左右,低于全国51%的平均水平,远远低于河南省90%、江苏省85%的比率,与推进“森林云南”建设、加快林业发展方式转变的要求不相适应。具体表现在:一是良种选育工作薄弱。主要造林树种良种选育由于缺乏项目资金支持,选育工作连续性差,育种效率低,高世代种子园仍为空白。品质好、产量高、抗性强的良种和品种缺乏,难以满足生态建设和产业发展的要求。二是良种结构不合理。目前的良种从种类和数量上都满足不了林业发展的需求。三是良种使用的政策保障机制不健全。造林树种的多样性与良种选育的滞后性矛盾十分尖锐;造林任务性目标与质量效益的要求没有具体的良种使用措施作保证;良种使用的鼓励性政策不落实,良种补贴制度未建立,良种推广使用力度不够,影响广大林农增产增收目标的实现。 二、林木种质资源保存利用滞后。云南省长期以来对优良乡土造林树种种质资源调查不够,许多优良乡土造林树种种质资源家底不清,难以提供优良育种材料,种质资源保护和利用工作难以满足良种事业的发展,丰富的种质资源优势未能转化为良种优势和经济优势,满足不了社会对林木品种多样化的需求,制约了林业资源大省向林业资源强省的转变。 三、林木种苗建设投入不足。林木种苗具有很强的公益性质,离不开政府的公共财政投入和扶持。目前,《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云南省林木种子条例》规定的相关扶持政策未能得到全面建立和落实,林木良种选育、新技术引进研发和推广、种苗质量检验、良种基地建设等基础性投入资金少,不能满足林业生态建设和产业发展对良种壮苗的迫切需求。 四、林木种苗监管能力薄弱。截止到2012年底,云南省仍有1个州(市)和42个县(区、市)未组建种苗管理机构,现有的种苗管理机构普遍存在着职责不清、管理体制不顺、人员素质不高、管理设施设备匮乏等问题。林木种苗执法队伍不稳定,缺乏必要的执法手段和条件。各地种苗生产经营过程中无证生产,以次充好、坑农害农现象时有发生,不经检验,不具备检验合格证、无标签推广使用来源不清种苗,发布虚假广告,误导林农等违法行为在一些地方依然存在,严重影响了云南林业健康和可持续发展。(洪艺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