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林业厅副厅长冷华就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提出七个要求
发布来源:四川仲达园林绿化工程 发布时间:2014-12-25
在云南省召开的全省国有林区棚户改造工作现场会议上,省林业厅冷华副厅长就如何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提出七个方面要求: 一是明确责任,加强领导。各级林业主管部门、有关责任单位和各建设单位,要依据《国有林区棚户区改造工程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主要领导要亲自负责,把工作和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单位、到部门、到人员,加强检查监督,确保任务完成。要高度重视沟通协调工作,积极主动地争取地方政府以及各有关职能部门的支持和配合,做到资金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监管到位,齐心协力抓好国有林区棚户区改造工作。 二是强化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工程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国家基本建设程序办事,积极推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招投标制、合同制和监理制,坚持先设计后施工,严格按设计图纸施工,实行工程数量、质量承包制,认真落实“四制”要求,确保工程质量。工程建设过程中,从计划安排到设计和施工,以及工程质量和资金使用,都要建立相应的规章制度,尤其是在住房分配方案中,要制定详细的分配原则、操作流程等,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依,确保各项工程的顺利完成。 三是采取强有力措施,倒计时工期,加快工程进度。各建设单位要在完善各项审批手续后,在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和资金安全高效的前提下,千方百计,采取强有力措施,加快工程建设进度,紧紧抓住冬春利于施工的黄金季节,倒计时工期,务必按三个阶段安排落实工程建设进度,一是在2009年12月底以前,必须完成国家和省级投入的所有工程资金额度,总投资额度完成60%;二是2010年4月底以前必须在形象进度上完成主体工程;三是2010年6月底以前工程必须竣工,实施验收。 四是积极协调,落实优惠政策。各地要在充分掌握国家和省级关于棚户区改造相关政策的基础上,积极主动地向当地政府多报告、多请示,与相关职能部门多沟通、多协调,争取各方面的优惠政策支持。 五是抓好信息档案管理,确保信息通畅。各级各部门都要确定专人负责做好棚户区改造工程建设信息调度,同时要高度重视工程档案管理,建立规范的文字、图表、影象等文档资料,完整地反映项目前期工作、计划、技术、资金、进度、质量、效果、措施等各个方面,有利于检查及查询,便于及时掌握工程建设情况,处理工作中的问题,提高效率,为项目建设创造良好的运行条件。 六是强化资金管理,确保投资效益。加强资金管理,建设资金必须专户储存、单独建帐、独立核算,做到专款专用,严禁任何形式的挤占、挪用。要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充分发挥投资效益。项目管理严格执行国家和省的基本建设财务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严格财务审批制度,接受有关部门的审计、检查和监督,确保项目建设资金使用安全。 七是积极准备,做好明年建设任务的前期工作。一是进一步核定确定棚户区改造的范围和对象,做好公示制度,初步拟定全局(场)棚户区改造总规模和总体规划,尤其是抓好2010年初步建议计划并于近期及时上报。二是必须充分尊重民意,坚持以人为本,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充分听取职工意愿,接受社会监督。坚决防止暗箱操作,弄虚作假。三是吸取今年前期工作准备不充分,进展缓慢的经验教训,提前落实好明年拟建任务的前期准备工作,尤其是在建设用地落实、申报审批手续等方面工作要迅速行动起来。四是要统筹规划好三年的改造任务,将棚户区改造与单位的整体建设有机结合起来规划。(向振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