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州林改主体改革工作顺利通过省级检查验收
发布来源:四川仲达园林绿化工程 发布时间:2014-12-25
根据云南省林改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由省林业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刘一丹为组长,省林业厅林改办、林政处、科技产业处、林业调查规划院等相关人员组成的怒江检查验收组一行9人,对怒江州深化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工作进行了省级检查验收。 州委、州政府组织召开了全州深化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省级检查验收汇报会。省级检查验收组全体人员,州委、州人大、州政府、州政协分管领导,州委、州政府秘书长和联系的副秘书长,州林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泸水县委书记、县长、副书记、分管林业副县长、县林业局长,福贡、贡山、兰坪三县分管林业副县长、县林业局长共计60余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州林改领导小组副组长、州人民政府副州长卢文祥同志作了《锐意进取开拓创新 怒江州深化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顺利完成》的汇报,观看了《怒江林改谱新篇》的林改专题片,省林业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怒江检查验收组组长刘一丹同志就如何开展省级检查验收工作作了重要讲话,并宣布泸水县为省级检查验收的受检县。会后,检查验收组到州林改办查阅了州级林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宣传发动、经费筹措、纠纷调处等方面工作情况的档案资料。 省级检查验收组听取了受检县的汇报,抽取了老窝乡、片马镇、上江乡为抽检对象,明确了检查验收的主要内容,并对具体检查验收工作作了安排部署。 省级检查验收组分别对泸水县的老窝乡、片马镇、上江乡的10个村民委员会、27个村民小组、81宗林地开展了检查验收工作。检查验收组采取观看专题片、听取情况汇报、查阅档案资料、召开村民座谈会、发放调查问卷、走访农户、核查宗地等形式,对被抽检单位开展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组织领导、经费筹措及使用、宣传培训、依法依规操作、纠纷调处、林权明晰、宗地勘测、档案资料、资源管理,以及配套改革推进情况、林产业发展、群众满意率等方面进行了检查验收。期间,检查组对27个村民小组具体操作全过程痕迹进行检查,在9个村民小组召开村民座谈会,并对其他18个村民小组开展入户调查,共发放、收回调查问卷483份;随机抽取81宗林地,实地校核、对比分析了人、地、证、图、表、册情况;对档案管理制度、具体管理、档案保管条件进行查看,并按规定抽取一定比例的文件资料进行了审查。抽检各项指标分别为:群众满意率93.7%、纠纷调处率95.9%、宗地合格率92.6%、档案综合合格率93.3%、确权率95.3%、确权到户率93%、发证率98.6%。 省级检查验收组通过5天的抽检,对该州深化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省级检查验收情况进行了反馈,肯定了领导高度重视,经费保障到位,宣传培训到位,操作依法依规,纠纷调处到位,技术服务到位,督查指导有力,档案管理基本规范,确权发证率高,积极开展配套改革,林产业发展迅速等11个方面的成绩;查出了摸底调查不够深入,部分村民小组林改方案制定、执行不够规范,部分宗地的人、地、证、图、表内容不完全一致,林改档案管理等还存在4个方面的不足问题;提出了深化认识、扩大宣传,加强领导、增加投入,认真整改、确保质量,继续做好林权纠纷调处工作,完善改革、确保实效,积极推进配套改革、巩固主体改革成果,进一步加快林产业发展、促进山区农民增收致富7个方面的建议。验收结果待全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省级检查验收结束后反馈。(徐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