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州逐级逐项落实森林防火工作责任制
发布来源:四川仲达园林绿化工程 发布时间:2014-12-25
进入森林防火期以后,文山州以落实防火责任制为核心,加大宣传教育工作力度,严格火源管理,突出重点,立足主动,始终坚持“以防为主”的原则,逐级、逐项分解落实森林防火工作责任制,真正把森林防火责任落实到单位、落实到基层、落实到地块、落实到人。 全面落实森林防火工作载体。一是落实以乡(镇)长为森林防火指挥长,负责乡(镇)辖区的森林防火工作,领导辖区的各村委会、村小组、各林场及七所八站开展森林防火各项工作,落实各项工作措施。二是建立以乡(镇)长为指挥长的乡、村、组各级扑火队伍。乡(镇)以七所八站青壮组成的30人以上的应急扑火队和民兵应急分队为预备队的扑火队,队长由乡(镇)主要领导担任,副队长由林业站长担任,一般分为3个中队,每个中队设中队长1名;村级扑火队主要由各村自己的青壮组成义务扑火队,以村民小组为单位组成若干分队,队长由村民委员会主任担任,各村小组长担任分队长,各村组义务扑火队平时按照村规民约规定和防火协会《章程》,负责巡山护林防火防盗工作。三是制定和落实乡、村、组扑火应急预案,初发火由村民委组织各村组义务扑火队处置,若村组义务扑火队不能即时扑灭的森林火灾,乡政府必须将乡(镇)应急扑火队拉到火场进行处置,同时应立急请求县级专业扑火队前往处置。四是建立以乡(镇)林业站为载体的森林防火日常工作办公室,处理森林防火工作日常事务,为党委政府出谋划策当好参谋,培训各村扑火队及指挥员,落实乡、村、组森林防火工作责任制,做好森林防火各项服务工作,储备和管理好扑火物资,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实现最简单的后勤保障。 全面落实县、乡、村防扑火队伍。各县必须建有30人以上的县级专业扑火队,乡(镇)建有30人以上的应急扑火队,重点林区村、组要建有若干分队的义务扑火队。迅速组建各林区林场巡山护林人员,了望塔监测人员,各防火检查站检查人员,同时要对上述人员进行培训,让他们掌握防扑火技术技能和以人为本的安全扑救常识。 全面落实森林防火工作领导责任制。以村为单位落实个人责任,划分责任区,明确责任人,实行挂村领导负责,驻村工作队、林业站、村干部、护林员分片包干责任制,落实专职巡山护林员和村民轮流巡护挂牌制度,定人定责,真正做到山有人管,林有人护,责有人担。二是落实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直接挂钩到各重点林区、林场的部门责任。三是把县、乡、村、组和相应防扑火队伍的责任明确到各级森林防火工作中,真正落实领导责任和地块责任。四是要加大辖区管护责任和责任追究力度,对野外火源管理不作为,管护责任不到位而造成重大损失的,要追究相关领导、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决不姑息迁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