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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多举措强化林地管理见成效
发布来源:四川仲达园林绿化工程   发布时间:2014-12-25
近年来,随着国家扩大内需及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红河州各地各项建设事业迅速推进,掀起新一轮建设热潮,全州重点工程建设项目达84个,需要征占用林地1214公顷,其中国家与省级重点工程建设项目达48个,需要征占用林地678公顷,致使林地保护与征占用林地的矛盾日趋突出。 为确保各项重点建设工程项目如期启动,红河州各级资源林政管理部门从严格征占用林地报批制度、强化林地保护管理入手,有效缓解保护与建设的矛盾,切实服务于重点工程建设,努力促进红河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初步实现了林地保护、管理与建设、发展双赢的目标。 一是加强宣传培训,营造良好氛围。全州通过逐年不间断的邀请省林业厅有关专家,举办资源林政法规及林地保护管理业务知识培训,切实帮助林政工作人员和林业行政执法人员树立法治意识,强化法制观念,增强工作能力。与此同时,依托红河日报、红河电视台、红河人民广播电台等各级各类新闻媒体切实加大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力度,切实提高全社会依法管理林地、依法使用林地的观念,为强化林地保护管理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二是严格报批程序,杜绝乱占林地。各种建设项目按照“总量控制、定额管理、合理供地、节约用地”的原则,坚持尽量不占或少占林地。对确需征占用林地的,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确定的征占用林地的范围、条件和审核审批权限、责任和监督检查等规定,依法按程序办理报批征占用林地手续。报批中,做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划部门没有立项建设的,不予报批;对于涉及公益林的,没有县(市)政府的意见,不予报批;对于涉及采矿、采石、采沙、取土等容易造成环境污染及水土流失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部门没有环境保护许可、水务部门没有水土保持许可的,不予报批;对于涉及林农林地补偿、林木补偿、安置补助的,补偿、补助不到位,不予报批,从而有效杜绝了乱占林地行为的发生。 三是提前介入服务,确保报批质量。通过召开公路、水电等各种重点项目建设涉林工作会议,提前介入服务,变事后监管为事前监管,避免出现未批就占、少批多占等违法占用林地行为发生。通过公开报批程序与方法,明确报批规范与内容,推行“阳光”报批。同时,通过发函和送公告等方式主动与建设单位沟通,及时把报批程序与报件材料清单一次性告知建设单位,让对方进一步弄清办理程序与要求。通过林政干部走出家门,深入铁路、公路、水利等部门追踪项目、了解情况、联系沟通,现场办公,广泛听取当地政府及项目业主意见,主动介绍林地使用报批程序,宣传解释国家法律法规,变被动把关为主动上门把关等有效形式,主动介入服务,改变以往坐等报批的被动式服务,确保报批工作有序运行。通过林政工作人员主动与报批工作不够完善的相关单位、部门和项目业主沟通联系,变管理者为服务者,竭力帮助他们完善相关的审核报批手续,严格报批程序。通过确定专人负责审核报批工作,严把报批质量关,确保在全州重点项目数量剧增的压力下,报批工作获得一次性成功。 四是抓实协调配合,保障工程报批。全州结合重大项目建设拖不得的实际,要求各级林政工作人员切实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做到一般项目7个工作日内报批,重大项目3个工作日内办结报批。同时,结合项目建设征占用林地审批权限集中在国家和省级林业部门的实际,通过局主要领导亲自出面抓好上下协调工作,必要时局主要领导亲赴北京向国家林业局领导汇报等有效方式,确保重大项目建设征占用林地的及时、快速审批。 五是严格督促检查,规范工程实施。州级通过争取编制成立林政稽查大队,协同各地资源林政管理部门切实加大对各类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实施稽查工作力度等各种有效办法和措施,适时对各类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严格督查检查,确保工程建设项目严格按照审批要求进行施工、作业,坚决杜绝违反批准使用林地、先动工后补办手续、分拆报批项目、乱批滥占林地行为发生,确保工程规范实施。同时,通过与发改委、铁建办、机场办、交通、电力等部门组织召开专项工作协调会,分析存在问题,研究解决办法,做好项目跟踪服务工作;通过完善异地植被恢复造林,抓实林地增减相抵工作,确保林地面积净增。 近年来,全州在各种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与日俱增、征占用林地审核报批及监管工作任务日趋繁重的情况下,由于服务工作到位,监管措施有力,项目业主乐于配合、积极履行报批之责,有效保障了重大项目建设的顺利开工,严格杜绝了未批先占、非法占用林地等违法行为的发生,取得了各种工程建设项目报件无退件的好成绩,为重点建设项目征占用林地得到及时审批,工程能够按时开工,建设能够依法有序推进起到了重要作用,初步实现了项目建设与生态保护的“双赢”,确保了全州森林资源呈现“两增一降”的良好态势,即森林覆盖率和活立木蓄积量逐年增长,林木消耗量逐年下降。全州森林覆盖率达42.8%,比“十五”末增长11.7%;林业总产值达34.8亿元,比“十五”末增长84%;活立木蓄积量达8136万立方米,比“十五”末增长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