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平副省长出席指导云南省“三个规划”调整完善审查会议
发布来源:四川仲达园林绿化工程 发布时间:2014-12-25
为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耕地保护促进城镇化科学发展的意见》(云政发【2011】185号),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城镇上山三个规划调整完善审查工作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12〕2号)要求,为使我省城镇上山建设具有统筹行、前瞻性、可行性,决定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镇近期建设规划和林地保护利用规划三个规划(以下简称“三个规划”)进行调整完善,并由国土厅、林业厅、住建厅组成“三个规划”调整完善联合审查组对“三个规划”的调整完善工作进行审查。目前已完成了西双版纳、楚雄、临沧、德宏、红河、玉溪、怒江、保山、曲靖等州市的“三个规划”的调整完善的审查工作,其余各州市的审查工作将分批次有序开展,全省129个县(市、区)“三个规划”调整完善成果审查工作预计2月底可全部完成。 2月1日云南省副省长刘平出席了德宏州“三个规划”调整完善审查会议,国土厅、林业厅、住建厅、德宏州主要领导分别汇报了各部门“三个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情况。其中,林业厅党组书记、厅长陈玉侯同志汇报指出云南省保护坝区耕地,推进城镇上山建设是省委、省政府作出的造福子孙后代的重要决策,林业厅作为省政府的重要组成部门必将给予高度关注和积极支持。虽然林业部门目前面临着确保实现“双增”目标(胡锦涛主席在联合国气候变化峰会上,向世界庄严承诺:到2020年,我国森林面积比2005年增加4000万公顷,森林蓄积增加13亿立方米)和落实贯彻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建设森林云南的任务要求,但为支持我省保护坝区耕地,推进山地城镇建设,林业厅专门成立领导班子积极与相关部门协调汇报有关城镇上山事宜,派出大量规划技术人员参与指导规划协调工作,及时召开全省林业局长会议,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并提出林业厅支持城镇上山八条意见。陈玉候厅长根据目前进行的“三个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提出了一些建议:以实事求是的态度依法依规进行规划;结合云南实现双增目标的实施措施进行规划;涉及到公益林、自然保护区等特殊敏感区域的应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规划;“三个规划”最终审查通过,要严格执行规划方案,建设项目涉及占用林地的,要依照《森林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使用林地。最后林业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夏留常针对“三个规划”调整完善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提出了林业部门的一些要求和建议。 刘平副省长在听取各部门领导汇报后,充分肯定了““三个规划”联合审查工作组的工作成果,同时希望全省各级各部门要再接再厉,继续做好城镇上山各项基础工作,各部门要加强配合,在调整完善三个规划、征收占用坝区耕地质量补偿费、土地整治和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及城镇上山各项工作中做好成果应用;要抓紧完成“三个规划”联合审查,抓住重点,总结经验,进一步健全完善审查机制,确保实现城镇上山和保护坝区耕地各项目标;要认真做好规划实施,确保城镇上山科学、有序、合法合规;要加强协调配合,制定政策措施,做好185号文件的贯彻落实,积极推进低丘缓坡土地综合开发利用工作。(厅林政处 李 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