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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龙陵县采取“八动”措施有效推进林改工作
发布来源:四川仲达园林绿化工程   发布时间:2014-12-25
龙陵县采取“八动”措施,有效推进林改工作。截至2009年1月初,全县林改面积和小组确权率分别达95.1%、99.6%,纠纷调处率达96.9%,小宗地输机数超过284600宗,现已进入内业申请资料审核和制发林权证的攻坚阶段。 龙陵县采取的“八动”措施:一是高位推动。县、乡、村把林改工作与农村重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确定1—2名领导主抓林改工作;县发改委、财政、农业、司法、民政、监察、档案、信访等相关部门积极参与林改工作。县委、县政府出台了《关于县级领导干部挂钩乡镇指导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的通知》,实行县级领导挂钩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责任。全县形成了“三级书记抓林改,四套班子齐动手,全社会参与林改”的高位推动格局。二是宣传发动。按照开好一个启动会、撰写一封公开信、办好一份工作简报、书写一组宣传标语、出好一期版(墙)报、刻录一盘光碟、开辟一专题宣传栏、撰写一条网络信息、发表一篇文章、组建一支宣传队伍的“十个一”宣传措施,做到林改期间“村有宣传栏、报纸有文章、广播有声音、电视有图像”。三是督导促动。县委、县政府督查组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整个林改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和跟踪服务,及时解决林改工作中的难点和热点问,有效地促进了林改工作。四是制定政策驱动。县、乡、村、组在深入调查研究,“吃透”政策,掌握林情和民意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林权改革方案,相继出台了《龙陵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林权外业勘查操作细则》、《龙陵县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重特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龙陵县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野外作业技术人员奖励办法》等相关文件,确保了林改工作的顺利进行。五是资金拉动。县财政部门将林改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对进度快的乡镇、村组优先下拨林改经费,调动了乡镇、村组的林改工作积极性。六是交流互动。在林改中,各地结合工作实际,把外地经验和本地经验相结合,使两方面的经验“双向交流”,形成良性互动。七是 “三级联动”。在林权纠纷调处中,县林改领导小组制订了《规范林改期间山林权属纠纷调处工作程序规定》,坚持县、乡、村“三级联动”,采取无偿调解与有偿调解相结合,发挥民间调解作用等措施,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或解决在基层,取得了明显的效果。八是典型带动。对县、乡、村林改工作的好经验和好做法,县林改办及时利用简报、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进行宣传,达到“典型引路、整体推进”的目的。(省林改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