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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森林公安“八字方针”抓党风廉政建设
发布来源:四川仲达园林绿化工程   发布时间:2014-12-25
为打造廉洁高效、团结务实的森林公安队伍,昌宁县森林公安局针对森林公安工作的特殊性,以教育、责任、考核、追究“八字方针”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重教育,强化民警的勤政廉政意识。建立并坚持每周一例会学习教育、每月25日组织全局民警学习教育制度,教育民警常修为警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自觉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慎初、慎微、慎独、慎终。 强责任,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落实。实行局班子成员工作联系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及通报制度,年初局主要领导与全局民警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人人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承诺,半年开展一次廉政谈话,教育民警从思想上解决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问题,从执法思想、执法观念、执法作风、执法行为等方面进行责任规范。 严考核,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监控制度。县局及各二级部门均实行党风廉政建设月考核制度,将月考核分累计等于个人的年度考核总分,加大各级领导班子和民警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监控力度,切实解决平时监管不力,年终找问题算总账的考核方法,激励民警做廉洁自律的模范,执纪执法的表率。 抓追究,加大震慑力和警示教育作用。对落实责任制不力的,一律取消评优评先资格;对侵害群众利益、造成群众生命财产重大损失的恶性事件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并公开进行曝光,增强对广大民警的警示教育,吸取教训,防微杜渐。(保山市昌宁县森林公安局彭柳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