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和审批,严格保护和合理利用林地,促进生态林业和民生林业发展,今年5月1日国家林业局正式颁布了《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35号令),对林地管理尤其是征占用林地的审核、审批提出了更新和更高的要求。之后,国家林业局相继下发了《国家林业局关于加强临时占用林地监督管理的通知》(林资发〔2015〕121号)和《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规范〉和〈使用林地申请表〉、〈使用林地现场查验表〉的通知》(林资发〔2015〕122号)等文件,对林地管理相关规定进行了进一步明确。
为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国家林业局和省林业厅一系列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大资源林政管理工作业务培训力度,切实提高我市资源林政管理工作业务水平,11月5日至6日昆明市林业局组织召开了全市资源林政管理业务培训会议对全市各县(市)区林业(农林)局及5个开发(度假、风景)区管委会林业部门分管领导、林政科长,负责林地征占用、林木采伐管理工作的经办人员,以及市林业局直属有关单位领导和负责同志进行了林地管理、森林采伐管理、全国林木采伐管理系统、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系统等方面知识培训。(昆明市资源林政处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