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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坪县攻坚克难抓实森林防火
发布来源:四川仲达园林绿化工程   发布时间:2014-12-25
近期,由于兰坪县气候异常,大部分地区风高物燥,火险等级居高不下,导致全县森林火情火灾频繁,卫星火点急剧增多,森林防火工作形势极为严峻。为认真贯彻落实《森林防火条例》,进一步做好当前森林防火工作,认真落实各项措施,加大对森林火灾肇事者的打击力度,该县着力从以下几方面加强森林防火工作。 一是加强护林员队伍建设。在防火期内必须建立护林员队伍全天候巡山制度。要求各林业站加强对护林员的管理,工作责任心不强、能力弱的护林员要及时调整,在条件允许的地方可以实行减员增效的办法提高工作效率。二是实行县林业局领导班子森林防火挂钩负责制和森林公安全体干警分片到乡(镇),各负其责,即分工又合作。三是加大各项森林防火措施落实,县林业局抽调森林防火督导组、八乡镇工作组、专案组,赴全县八乡(镇)开展森林防火督促检查工作,重点开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云南省森林消防条例》等为主的森林防火宣传工作,并与护林员签订防火责任书,限期查破森林火灾案件。四是落实森林防火责任人与责任主体。各乡(镇)党委书记是本辖区森林防火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乡(镇)长是森林防火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分管副乡(镇)长及林业站长是具体责任人,各村委会书记(主任)和护林员是所辖区域森林防工作具体落实责任人。乡(镇)人民政府是森林防火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组织协调;各林业站负责技术服务工作,做好参谋作用。五是实行重大责任事故报告制和责任追究制。凡因工作不到位,措施不力,玩忽职守、失职渎职,不亲临现场组织指挥,敷衍了事,造成严重后果的乡(镇)相关领导、林业站负责人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六是实行森林火灾通报制度。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对营盘镇黄柏村“1.29”森林火灾组织扑救过程中,思想上不够重视,没有及时深入到火场第一线组织扑救,措施不力,进展缓慢,造成不同程度的损失等情况进行了通报批评。 由于工作落实,当前全县森林火灾呈现高发态势得到了有效控制,未出现大的森林火灾,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得到了有效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