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姚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果
发布来源:四川仲达园林绿化工程 发布时间:2014-12-25
大姚县自2006年10月启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2007年2月全面实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以来,坚持高为推动,层层落实责任,保障人员经费,深入宣传发动,扎实开展培训,做好分类指导,规范操作程序,以改革推进发展。全县涉及林改农户5.26万户,确权宗地9.893万宗,确权面积403.2万亩,其中均山到户89.1万亩,均利到户6.9万亩,自留山和责任山换证229.9万亩,其它方式承包或流转38.5万亩,集体统一经营38.8万亩。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中,全县排查山林纠纷796件,调处775件,调处率达97%。 由于领导重视,部门协调,经费到位,工作有力,该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果。 一是调动了农民群众务林的积极性。林改前,由于集体林权与农民主体的责权利不明确,影响了农民参与的积极性,制约了林产业的发展。通过林改,使“公家林”变成了“自家林”,广大群众成了山林的主人,领到了属于自己的林权证,实现了“山定权、树定根、人定心”,林农真正“把山当田耕,把树当菜种”,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 二是加快了林产业的发展步伐。通过林改,极大地调动了各方面参与林产业开发的积极性,全县已经引进了十多家实力较强的投资商开发核桃产业。实施林改的三年多时间里,全县核桃种植面积从30万亩,发展到了76万亩。其中万亩以上连片核桃基地就有5片,规模化连片基地达19.9万亩;万亩以上连片的油桐基地2片7.8万亩,已完成投资4410万元。同时,中低产林改造示范项目已经实施了近万亩。2009年全县核桃产量达到9179吨。全县已建成初具规模的核桃初深加工和商贸企业5户,年加工能力7600吨,加工产值达到2.17亿元。与此同时,板栗、花椒、华山松、野生食用菌、木材等产业也得到了快速发展。2009年全县林业总产值达到9.56亿元,其中农民直接从林业第一产业上获得的收入达到5.54亿元,人均2164元,占农民人均纯收入3287元的65.8%。出现了一批“城里有住房、山里有基地、收入有保障”的核桃大户。 三是农村面貌明显改观。林改加快了农村产业结构调整步伐,增加了农民收入。逐渐富裕起来的农民在住房、饮水、道路、用电、等方面增加投入,改善了村容村貌。四是配套改革稳步推进。在实施主体改革的同时,该县积极开展配套改革试点工作,进一步完善林木采伐管理政策,放宽商品林采伐限额管理,简化审批程序,落实商品林处置权,组建了县林权流转服务中心和林权流转专家评估委员会,出台林权流转办法,为林地流转和林农融资搭建服务平台。积极探索组建林业合作组织,引导林农成立了“大姚核桃协会”、“大姚三台核桃种苗专业合作社”等2家县级林业专业合作组织,15家乡镇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有效解决了林业生产经营活动中政府“统”不了、部门“包”不了、农户“办”不了的问题。与此同时,积极推进中低产林改造,完成了全县中低产林改造总体规划,实施了2万亩中低产林改造试点,启动了8万亩国家重点公益林和65.8万亩省级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完成了140.2万亩国家级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规划。 (楚雄州林业局 杨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