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4原则”加快推进中低林改造
发布来源:四川仲达园林绿化工程 发布时间:2014-12-25
云南省实施的中低产林改造是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延伸、发展和完善,是把林地种“活”、念好“山”字经的关键所在,是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举措。 为加快森林资源培育和林业产业建设步伐,充分发挥林地生产潜力,提高林分质量,培育优质、丰产和高效的森林资源,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的生态环境,到2020年,曲靖市全市改造中低产林达750万亩。其中结构调整、树种更替等方式改造350万亩;林分抚育方式改造200万亩;封山育林、补植补造方式改造200万亩。曲靖市“坚持4原则”加快推进中低林改造工作,使林分结构更加合理,林分质量进一步提高,林地生产力得到有效发挥,生态得到有效保护,林业产业快速发展,林农增收致富,林区和谐稳定。 一是抓好分类指导、分类经营原则。各在要因地制宜,科学制定规划,合理确定方案,坚持适地适树、分类指导,公益林主要采取补植补造、林分抚育和封山育林的方式进行改造;商品林采取结构调整、树种更替、林分抚育为主的综合改造方式进行改造;经济林采取嫁接复壮、品种更替等方式进行改造。 二是抓好政府引导、群众参与的原则。要广泛宣传,正确引导,广泛动员群众和社会各界积极支持和参与,走龙头带动、集约经营的路子, 加快中低产林改造步伐。 三是抓好保护、先易后难的原则。要在保护中开发,不能造成大面积水土流失和环境破坏。要首先对单位面积林木生长量、产量、效益较低的,培育目标不明确的或其他应当改造的有林地、疏林地和灌木林地等生态效益、经济效益较差的低产低效林进行改造,然后再向中低产林推开,努力提升林分质量。 四是抓好依法实施、有序推进的原则。要坚持依法、依规、按规程进行,不能“借中低产林改造之名,行乱伐林木之实”, 要规范操作、严格审批制度,确保全市中低产林改造工作健康、有序、快速开展。( 曲靖市林业局 曹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