巧家县马树镇“调”出林权纠纷和谐歌
发布来源:四川仲达园林绿化工程 发布时间:2014-12-25
云南巧家县马树镇自2008年4月启动林改工作以来,采取六条措施,有效调处了53起林权纠纷, 全镇“调”出林权纠纷和谐歌。 马树镇在林改工作中,采取了六条措施调处林权纠纷。一是成立领导小组,齐抓共“调”。镇林改办成立了由镇分管领导担任组长,镇司法所所长、林业站站长、国土所所长,各村支书及各村民小组组长为成员的林改纠纷调解领导小组,形成了镇、村、组三级齐抓共管的林权纠纷调解机制。二是强化学习培训,提高业务能力。镇林改办先后举办了林权纠纷调解业务知识培训班13期,有320人参加了培训。经过培训,纠纷调解人员的业务能力得到了明显提高。三是深入开展排查,分析纠纷存在根源。调解组以历史遗留问题以及有可能引发权属争议的林地、林木、宜林荒山、荒地作为排查工作的重点,深入基层,分析纠纷调解存在的原因、困难和问题,核实历史资料,听取群众意见,采集调解纠纷的有利证据,为调解工作打下良好基础。四是落实责任,认真调解林权纠纷。镇林改办将纠纷调解组分为两个小组开展工作,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包干到户,努力把林改纠纷化解在基层。五是谈心交心,促进和谐。对每一起林权纠纷,镇林改纠纷调解组都积极与当事双方谈心交心,详细了解双方争执分歧和想法、要求,并深入基层走访老干部、老党员、老劳模、致富能手,认真了解相关情况,找出历史依据,就地进行林权纠纷调解。对于一些老大难问题和历史遗留问题,镇党委书记亲自现场勘查,走访群众,了解情况,参与调解。六是强化督查督办,加大行政问责。林改期间,镇林改办启动了督查督办机制、行政问责机制和信访工作机制,对在林改过程中的规范操作情况进行全程监督。县督查组也多次深入马树镇协助镇林改办挂牌督办:对工作不力或出现失误造成林改工作受到影响、严重滞后的村、部门、工作人员实行全县通报,实行年终考核“一票否决”,并按照《马树镇林改问责办法》对主要负责人实行行政问责;对工作开展好的单位和人员进行奖励。这些措施确保了林权纠纷的有效调解。林权纠纷的有效调解,促进了邻里之间、群众与国营林场之间、集体与国营林场之间的和谐。(省林改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