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州“六个一”措施奠定中低产林改造发展基础
发布来源:四川仲达园林绿化工程 发布时间:2014-12-25
2009年,文山州拟从2010年至2020年用10年时间完成中低产林改造任务800万亩。项目启动后,全州上下真抓实干,坚定不移推进中低产林改造,筑牢中低产林改造发展基础。 一是成立好一个组织领导。自开展工作以来,州委、州人民政府高度重视,主要领导多次对中低产林改造开展专题调研,及时召开全州林业工作会议,对中低产林改造作了具体的安排和部署,把中低产林改造作为巩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成果,促进经济增长、农民增收和产业发展的重要举措来抓。州、县都成立了以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建立了“一把手”负责制的领导组织机构,形成了高位谋划、强势推进的中低产林改造格局。 二是布局好一个整体规划。坚持“先规划、后改造,先设计、后施工,先报批、后实施”的原则,严格改造标准,明确改造范围,遵循适地适树并注重经济效益相结合,重点围绕木本油料、珍贵树种、名特优经济林、速生丰产林等产业基地建设,自下而上、因地制宜地编制规划及年度实施方案,并细化工作任务,明确操作规程,落实工作措施,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三是树立好一个典型示范。为积极稳妥地推进全州中低产林改造工作,于2009年就选择具有代表性的富宁县作为州级试点,其它各县各选择一个乡镇作为县级试点,开展了中低产林改造试点工作。通过试点,对中低产林改造涉及的技术标准、改造范围、改造方式、改造机制,以及林权流转和补助标准等问题进行了有益探索,积累了一定的工作经验,为全州开展中低产林改造工作奠定了基础。 四是统一好一个质量要求。在工作原则上,坚持“四个不准”:不准在平均坡度30度以上的地块实施改造;不准在土层厚度30厘米以下的地块实施改造;不准在每亩平均活立木蓄积量2立方米以上的有林地上实施改造;不准采取“剃光头”的方式实施改造。在改造苗木标准上,坚持工程建设中一级苗使用率达90%、二级苗使用率达100%和良种使用率达80%,坚持适地适树,合理选择造林树种,造林成活率达到在90%以上才能合格,低于85%的必须补植补造。在及时抚育管理上,要求当年造林必须进行1至2次的抚育管理,对整地质量不高的造林地及时扩穴、除草与施肥,并做好培土覆盖等工作,抚育方式可以块状或以耕代抚,抚育时注意保护好幼苗根系。 五是制定好一个投入机制。建立中低产林投入长效机制。州级财政安排中低产林改造专项资金和奖励资金,用于补助和奖励各地开展中低产林改造工作,并整合有关项目配套实施,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贷款贴息等方式支持中低产林改造,明确各县收取的育林基金、森林植被恢复费要大力支持中低产林改造。各类金融机构创新信贷模式,创新与林业生产相适应的信贷产品,通过小额信贷、联保贷款、林权抵押、专业合作社信用贷款等方式,为中低产林改造提供有力的信贷支持。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积极引进企业参与改造,鼓励各类社会资本投入改造工作。 六是培育好一个龙头企业。各县积极探索拍卖、租赁、入股等多种流转形式,建立规范有序的流转机制,积极引导和支持经营大户和林农各类投资主体参与基地建设,坚持引进大企业和做强现有产业,通过政府引导、政策支持、市场运作,鼓励企业以租赁、合作、订单等形式建设原料基地,培育和壮大林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形成规模化种植、规范化管护、产业化经营。富宁县引进广西雅长国有林场实施中低产林改造营造工业原料林桉树基地3万多亩,现已定植结束。 七是营造好一个舆论氛围。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加大宣传力度,使社会各界了解和支持中低产林改造,尤其是在实施区域进村入户广泛宣传改造的目的、意义、方式方法和政策措施,让广大群众了解并积极主动参与中低产林改造,为有序开展中低产林改造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