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扎实推进森林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
发布来源:四川仲达园林绿化工程 发布时间:2014-12-25
近日,云南省森林公安局党委研究确定了13个基础条件较好的县级森林公安机关及派出所为全省森林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试点单位。 云南省森林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队伍正规化建设工作,按照公安部、国家林业局和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局的有关要求,先后研究制定了《云南省森林公安机关队伍正规化建设实施意见(2009-2011)》、《云南省县级森林公安机关队伍正规化建设指导标准(试行)》、《云南省森林公安派出所正规化建设指导标准(试行)》和《云南省森林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指导标准(试行)》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为队伍正规化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为强化示范引导作用,全面推进森林公安机关队伍正规化建设,确定了德宏州瑞丽市森林公安局、大理州大理市森林公安局、楚雄州禄丰县森林公安局、文山州广南县森林公安局、西双版纳州森林公安局勐腊分局等5个县级森林公安局;曲靖市师宗县森林公安局五洛河林区派出所、楚雄州禄丰县森林公安局广通林区派出所、玉溪市森林公安局红塔山自然保护区派出所、文山州广南县森林公安局坝美林区派出所、保山市腾冲县森林公安局猴桥林区派出所、德宏州瑞丽市森林公安局莫里林区派出所、丽江市玉龙县森林公安局玉龙雪山保护区派出所、迪庆州香格里拉县森林公安局小中甸林区派出所等8个派出所为全省队伍正规化建设试点单位。省局要求各级森林公安机关及试点单位充分认识加强队伍正规化建设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成立以主要领导牵头的组织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加大协调力度,主动请示汇报,千方百计筹措资金,想方设法加大投入,不断加强试点单位的硬件和软件建设。同时,各州市森林公安机关也要确定1-2个各方面条件成熟的县级森林公安局和派出所为州市森林公安局队伍正规化建设试点单位。 为把试点单位真正建设成为全省队伍正规化建设的典型,扩大典型的影响力、带动力。省局政治部、治安支队等部门领导带队深入德宏、保山、楚雄等地对试点工作进行督促指导,帮助各试点单位进一步细化工作目标、措施,制定工作方案,鼓励试点单位立足实际,大胆尝试,勇创特色,突出亮点。力争通过典型示范,引导和带动各级森林公安机关克服畏难情绪,增强发展信心,推动森林公安事业持续快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