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委书记赵立雄对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工作提出六点整改要求
发布来源:四川仲达园林绿化工程 发布时间:2014-12-25
在8月25日召开的曲靖市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省级检查情况反馈会上,市委书记赵立雄对全市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整改工作提出六点要求。 一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四级书记”抓林改的态势不变。全市各级林改领导小组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继续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制定措施,落实责任,采取分级负责的办法扎实开展整改工作。抓督促检查、抓落实,及时帮助基层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进一步做好主体改革的巩固完善工作,一鼓作气抓林改,把涉及千家万户,关系到农民群众子孙后代利益的工作做好,推进改革向纵深发展。 二要进一步加大林改经费的投入力度。在下步工作中,市、县要把林改经费继续纳入财政预算,进一步加大林改经费投入力度,特别是配套改革经费投入。同时,积极调整制约林业发展的机制和体制,大力推进林业投入主体多元化,建立林木所有权和林地使用权依法继承,担保入股机制,广泛吸纳各种民间资本投入林业开发,发展特色林产业。 三要继续加大对各县(市)区的林改工作督导和指导,做到市、县、乡、村林改机构不撤,队伍不散,力度不减,确保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结束后农村社会的稳定。继续坚持市级领导督导和市林业局领导及科室挂钩指导林改工作制度。市级领导挂钩督导的县不变,市林业局领导班子成员挂钩指导的县不变,相关科室挂钩指导的县不变,督查指导工作要一直延续到今年年底主体改革工作全部结束。通过进一步加大督促指导力度,帮助解决各县(市)区林改中存在的问题。 四要认真组织开展林改工作“回头看”,强化督促整改。各县(市)区要认真开展“回头看”,要坚决纠正群众对改革政策不知晓、坚决纠正宗地勾绘不准确、坚决纠正档案整理不规范等问题;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进一步完善改革方案,按照省林改领导小组的新要求,对现在仍由集体统一管理经营的大面积商品林,进一步均山到户,确保集体商品林80%以上均山到户。要进一步做好核发林权证的扫尾工作,全市所有集体林地中除纠纷没有调处的林地外,到今年年底都要全面核发林权证。要进一步加大林权纠纷调处力度,确保纠纷调处不反弹。按照“下调一级”的原则,对没有调处的纠纷,采取强有力的措施,组织专门力量尽快调处。已经调处的,进一步复核完善调处记录、调处协议和调处附图,做到全面、彻底地调处林权纠纷,不留死角。同时,做到纠纷调处后,及时完善手续并核发林权证。 五要继续加大对林改工作的宣传力度。要继续采取多种行之有效的措施加大对林改整改工作的宣传报道力度,营造浓厚的整改氛围,积极动员农户配合林改工作人员做好各项整改工作。通过有针对性的、面对面的林改政策宣传,让广大农户对林改要做什么,林改后能得到什么,林权证和股权证、均利证有什么不同,拿到林权证后能做什么等政策问题都有清楚的了解和准确的把握,充分调动广大林农的积极性。 六要认真研究配套改革的相关工作,尽快全面启动并推进配套改革,争取在商品林采伐管理、中低产林改造、集体林地林木使用权流转、生态公益林、林权抵押贷款、政策性林木保险等方面有实质性突破。强化改革管理体制,创新经营机制,加强与改革后的体制、机制相适应的政策体系、服务体系建设,加快推进各县(市)区林业服务中心的建设步伐,适当增加事业编制,组建一支综合素质好的林权管理服务队伍,为林地林木流转搭建平台;通过建立健全评估机构,帮助老百姓把好林地转让关,巩固主体改革成果,促进林业改革和林业事业全面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