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贯彻落实云南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 县委办便笺〔2018〕31号)、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林业局关于印发《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林业局贯彻落实云南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 县林业局便笺〔2018〕19号)等文件要求,2018年10月22日,县林业局云龙水库水源保护林业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云龙水库林业保护管理工作推进会,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县林业局云龙水库水源保护林业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杨光彪主持会议,并安排布置相关工作,县林业局相关科室负责人参加会议。会上,县林业局云龙水库水源保护林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刘波就云龙水库保护区林业保护管理工作按各文件要求分解到相关责任科室并提出填报要求。
为切实做好云龙水库保护区林业保护管理工作,杨副组长要求:一要继续指导、督促水源涵养林项目建设;二要加大保护区巡察力度,云龙乡、撒营盘镇护林员要坚持日常巡查且有记录,特别是要加强对新造林地放牧行为的宣传、劝阻、查处工作;三要加强林政资源保护、病虫害监测工作;四要加强联合执法,林政稽查执法大队、乡(镇)加强对云龙水库保护区违法行为的查处工作;五要做好保护管理工作台账资料,迎接市级年度水源区保护管理工作考核。(禄劝县林业局 鄢乃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