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富民县委组织部关于田永同志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委托书》(富组〈2014〉6号),富民县审计局对林业局进行的2013年部门预算审计和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已于2014年11月25日圆满结束。此次审计,林业局领导高度重视,提出要求:一是以财务科为主,局所属各部门积极配合,全力保障这次对林业局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二是要求相关科室加强与审计组的沟通联系,认真搞好协调配合,全面、如实、客观、及时地提供相关资料,保障审计工作顺利开展。
审计期间,林业局相关科室合理分工,明确责任,全心全力配合审计工作,除主动提供各项账目、数据,及时解决好审计中遇到的困难外。同时,还以积极负责的态度,做好审计对接工作,并对审计组提出的有关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或账目疑问进行了解答。在审计组对林业局实施的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项目进行延伸审计时,林业局工作人员陪同审计组深入田间地头,对全县6镇(街道)11个村委会14个自然村58户农户的公益林补偿资金兑付情况进行了调查、询问。在对中低产林改造项目审计期间,和审计组成员一同深入各项目企业和造林大户进行了延伸审计。并对永定街道办、罗免镇和散旦镇实施的陡坡地治理、核桃基地项目建设进行了随机抽查,经过对4个村委会、5个自然村36户农户进行了调查,审计组认为这些项目资金使用合理,资金拨付规范。
此次审计历时近1年,时间跨度大,任务重。审计期间,在局领导高度重视和涉及部门积极配合下,保证了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