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指出,大理州、楚雄州、曲靖市3个重点火险区综合治理项目,是“十一五”期间国家林业局立项批复的云南省森林防火重点建设项目,搞好项目建设,增强防控能力,意义十分重大。王副厅长在讲话中指出,过去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由于各建设单位对项目管理、政策和要求认识不足,导致实施中出现一些问题,在这3个项目实施过程中,要引起高度重视,克服和避免类似问题,省林业厅将加大项目的监管力度,进一步抓好组织实施工作,确保工程质量,发挥投资效益。各单位一要提高认识,增强责任。各级防火部门领导要高度重视,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负起责任,做好协调沟通工作,争取有关部门支持,落实好项目配套资金,切实加强项目管理,科学组织,严格按批准的内容组织实施,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保证项目按要求、按期、按质、按量完成。二要认真做好初步设计工作。营林分院要组织精干力量,搞好初设工作,工程设计要做到科学、合理、便于实施,尽量避免初设批复后发生擅自变更建设地点、规模、建设标准和主要建设内容的现象。各建设单位应积极配合做好勘察初步设计工作,争取6月底前完成勘察初设。三要加强项目建设及资金管理。按照国家林业局“慎用钱、质为先”的要求,各建设单位必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强项目及资金的管理,要按照“四统一”的原则,即统一组织领导、统一规划实施、统一资金管理、统一检查验收,开展各项工作。
万勇副指挥长就项目建设相关问题提出具体要求:第一,认真研究,提高项目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各州市要加强对项目的调研工作,充分听取基层的意见,把握实际问题,做到心中有数,认真分析、汇总、审核,为设计提供准确的基础材料和数据,有效提高项目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第二,突出重点,把握目的性。处理好政策与需求的关系,明确建设目的和重点,有的放矢,分清轻重缓急,将有限的资金投入到最需要的环节和部位,不做无谓投资和重复投资,提高资金利用率。第三,提高工作效率,把握时效性。项目建设和管理工作必须坚决按照规定程序按期、按量、按质完成,坚决避免拖沓堆积,原则上必须做到当年投资当年完成,初设工作要求6月30日前完成。第四,明确责任,提高项目实施的规范性。州、市防火办,要切实加强管理,加强项目的指导、监督、检查,加强资金管理,确保项目按程序规范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