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州创新林木采伐管理工作
发布来源:四川仲达园林绿化工程 发布时间:2014-12-25
改革林木采伐管理制度是落实林业经营者林木处置权的关键。大理白族自治州委、州政府把林木采伐管理创新工作作为破解“三农”问题的突破口,作为推动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切入点,在严格执行森林年采伐限额制度的前提下,探索林木采伐制度改革。 大理州结合州情、林情,对全州的林木采伐管理工作做了新的要求和规定:公益林限伐区内按程序审批允许进行抚育间伐和更新采伐;商品林区的采伐做到在培育中采伐,在采伐中培育,确保森林的生长量大于消耗量;农民采伐在房前屋后、自留地、非基本农田的承包耕地上种植的和基本农田上原个人所有的零星林木,不需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人工培育的珍贵树种用材林,按一般用材林进行管理;竹材采伐不纳入采伐限额管理;抚育间伐人工商品林胸径小于10厘米(含10厘米)的林木,只纳入采伐限额管理,不纳入年度木材生产计划;农民在非基本农田保护区和非林业用地上营造的林木,不纳入林地采伐指标管理;企业或个人投资营造的短周期工业原料林、农民在自留山上种植的商品林,可以自主决定采伐林木的年限、数量和方式,优先安排年度木材生产计划;病虫害木、火烧木、雪压木等灾害林木,经核实批准后可以间伐、皆伐。 目前,低产低效林改造是直接关系到大理州林业产业发展,特别是经济林、速生丰产林发展的大计,也是改善林分质量,促进生态良好和加快林业产业发展的关键。大理州结合森林资源二类调查,编制低产低效林改造总体规划,积极争取国家和云南省的低产低效林改造计划。按照“以县为主,省州把关、乡村操作、双线运行、两榜公示,确保到户”的原则,把采伐指标落实到农户(林木所有者),对符合条件的可即审即批。村两榜公示确定后实施采伐。并引导林业经营者自主编制森林经营方案,逐步过渡到经营者经营的商品林按森林经营方案自主采伐,推动森林经营走上严格保护、积极发展、科学经营、持续利用的路子。(徐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