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30年来云南林业发展的5条经验
发布来源:四川仲达园林绿化工程 发布时间:2014-12-25
改革开放30年来,云南省共完成造林1.48亿亩,义务植树29.1亿株,退耕还林1414万亩,新增自然保护区83个,保护区面积占全省国土总面积的比例达6.81%,建成农村户用沼气池192万户,节柴改灶603万户,森林覆盖率由38.5%上升到50%以上。总结30年来林业发展,主要有5条基本经验。一是省委、省政府和各级党委、政府始终坚持把林业建设作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领导,加大投入力度,适时出台新政策、硬措施,为林业改革发展指明了方向。特别是近年来,省委、省政府相继作出的加速林业发展决定、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加强森林资源林政管理意见等一系列加强林业工作的重大政策措施,有力地推动了我省林业事业跨越式发展。二是始终坚持着眼于从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来定位和发展林业,主动适应国家实施生态文明建设战略的要求,积极发展林业六大生态工程,大力推进林业八大产业,主动承担“兴林富民”责任,解放和发展林业生产力,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三是始终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工作作风,善于从云南省情、林情的实际出发,敢于冲破陈规陋习和不合时宜的政策条文,勇于推进林业理论创新、体制创新和科技创新,走出了一条具有云南特色的林业发展道路。四是始终坚持依法治林,为林业发展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森林资源具有生产周期长、易破坏、难恢复的特点,只有加强立法,严格执法,依法规范各种造林、管林、用林行为,才能保障林业建设的健康发展。五是始终坚持“生态建设产业化,产业发展生态化”的工作思路,坚决反对把生态建设保护与林业产业发展对立起来的错误观念和做法,实现了生态建设和产业发展协调推进。(陈绍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