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稳步推进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工作
发布来源:四川仲达园林绿化工程 发布时间:2014-12-25
普洱市在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任务基本完成的基础上,围绕“一个平台、两个市场、四个体系”的建设任务,稳步推进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工作。一是市级配套改革工作积极推进。为顺利推进配套改革工作,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配套改革的实施意见》、《普洱市农村集体商品林承包金管理办法》、《普洱市集体经济林确权、流转问题的若干意见》、《普洱市商品材采伐管理和木材生产计划分配办法(试行)》等政策文件;普洱市政府办出台了《关于开展林业规费整顿和清理工作的通知》;中国人民银行普洱市中心支行、普洱市林业局、普洱市银监局、普洱市林改办研究制定了《关于加快金融改革支持林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初稿)》。市林改办就开展林权抵押贷款和森林保险等有关配套改革事宜,已着手与金融等相关部门会商。二是县区配套改革逐步开展。景谷县在威远镇和永平镇建立了2个木材交易市场,目前已有56家木材加工企业进驻了木材交易市场。建成了下设林权登记管理中心、木材及林产品检验检疫中心、农业银行林权抵押贷款服务中心、林业调查评估中心、林业科技与法律服务中心和拍卖大厅等6个服务窗口的林业服务中心,逐步开展了各项服务工作。同时,修改完善了《木材生产年度计划下达管理暂行办法》、《农村居民自有零星林木采伐管理实施办法》等文件;筹备成立了景谷商会林产品加工分会,加强对行业的自律和管理。思茅区制定了森林资源流转办法、木材生产计划分配办法和森林资源评估办法,区林业服务中心已建成,并已开展各项业务工作。三是部分村组对配套改革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如江城县勐烈镇朵把村和思茅区南屏镇南岛河村,在林改工作队员的指导下,组织成立了林业产业协会,选举产生了第一届协会理事会,制定了协会章程和协会管理办法,为村级配套改革工作积累了经验。(省林改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