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州森林公安局为进一步推进效能政府四项制度的深入开展,有效规范行政行为,提高工作效率,增强森林公安执行力和公信力,及时动员,迅速部署,五个到位确保效能政府四项制度贯彻落实。 一是加强领导,确保组织到位。成立了文山州森林公安局实施效能政府四项制度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下发《文山州森林公安局行政能力提升制度实施方案》,实行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共同抓的责任机制,为推进效能政府四项制度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是组织学习,确保认识到位。迅速召开实施效能政府四项制度动员大会,要求全体民警把思想统一到省、州政府的决定上来,深刻领会效能政府四项制度的重要意义,准确掌握效能政府四项制度的内容、精神实质和具体要求,进一步增强贯彻落实效能政府四项制度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有效推进效能政府四项制度工作开展。 三是认真谋划,确保措施到位。按照州政府实施效能政府四项制度的具体要求,积极开展“多读书、读好书、善读书”活动;组织人员对行政执法依据进行梳理,制定目录,并按照《云南省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规定》和《文山州行政机关行政提升制度实施方案》要求,制定行政处罚具体裁量标准和具体实施方案;组织民警深入灾区抗旱救灾,为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拟定培训方案,对50岁以下民警分期分批开展电子政务培训,提升森林公安公共服务水平。 四是强化督查,确保落实到位。由政工纪检监察室负责,建立举报、投诉、监督机制,采取明察暗访、专项督查、组织群众评议等方式,适时开展监督检查,确保实施进度。对落实不力、执行不严,未按照进度要求完成任务的部门,严肃问责。 五是严格评估,确保责任到位。将效能政府四项制度与各项森林公安工作目标任务结合起来,统一纳入年度评估范围,制定了《文山州森林公安机关2010年度工作效能评估办法》,采取平时督查与年度评估相结合的方式,严格评估,并将评估结果作为集体、个人评先奖优的重要依据。通过严格评估,不断解决存在问题,达到改进提高的目的,更好地促进各项工作的开展。(省森林公安局王俊蓉彭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