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州“四种相结合模式”推进中低产林改造
发布来源:四川仲达园林绿化工程 发布时间:2014-12-25
2009年以来,文山州先后制定木本油料产业发展规划、出台了建设“森林文山”决定、加快推进中低产林改造实施意见,明确了林产业发展的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并将中低产林改造列入了林产业发展范畴。 中低产林改造实施近一年来,文山州积极探索产业结合,把中低产林改造与林产业发展相结合,与创新长效投入机制相结合,与企业带动规模发展相结合,与培育典型示范带动相结合的“四种相结合模式”,稳步推进中低产林改造。 与林业优势产业发展相结合模式。2009年以来,全州中低产林改造结合木本油料、林纸一体化、特色经济林、林产化工、非木质、速生商品林、野生动植物驯养、森林生态旅游等八大产业的发展潜力,在遵循适地适树原则同时,注重经济效益相结合,重点围绕珍贵树种、名特优经济林、速生丰产林等产业基地建设,自下而上、因地制宜地编制规划及实施方案,细化工作任务,明确操作规程,落实工作措施,各项工作有序推进。截止2010年8月25日,全州共完成改造面积16.03万亩,占本州年度计划数的23%,占省级年度计划数的80%。 与创新长效投入机制相结合模式。按照“政府引导、农民主体、社会参与、金融支持、市场运作”的原则,建立中低产林投入长效机制。州级财政安排中低产林改造专项资金和奖励资金,用于补助和奖励各地开展中低产林改造工作,并整合有关项目配套实施,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贷款贴息等方式支持中低产林改造,明确各县收取的育林基金、森林植被恢复费要大力支持中低产林改造。州级各相关部门从科研攻关、良种繁育、成果转化、技术推广、配套建设、样板示范等方面安排资金支持中低产林改造。各类金融机构创新信贷模式,创新与林业生产相适应的信贷产品,通过小额信贷、联保贷款、林权抵押、专业合作社信用贷款等方式,为中低产林改造提供有力的信贷支持。同时,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积极引进企业参与改造,鼓励各类社会资本投入改造工作。 与企业带动规模发展相结合模式。开展中低产林改造,核心是农民增收,中心是产业发展,关键是龙头带动。为此,各县积极探索拍卖、租赁、入股等多种流转形式,建立规范有序的流转机制。积极引导和支持经营大户和林农各类投资主体参与基地建设,坚持引进大企业和做强现有产业,通过政府引导、政策支持、市场运作,鼓励企业以租赁、合作、订单等形式建设原料基地,培育和壮大林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形成规模化种植、规范化管护、产业化经营,确保改造形成规模效应,有利于产业发展和提升经营水平。富宁县引进广西雅长国有林场实施中低产林改造营造工业原料林桉树基地3万多亩,现已定植结束。 与培育典型示范带动相结合模式。中低产林改造涵盖了森林采伐与更新、造林与森林经营的全过程,关系到林农的切身利益和生态保护。为积极稳妥地推进全州中低产林改造工作,文山州于2009年就选择具有代表性的富宁县作为州级试点,其它各县各选择一个乡镇作为县级试点,开展了中低产林改造试点工作。同时,根据国家林业局颁布的《低效林改造技术规程》,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低效林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和中低产林评判标准。通过试点,对中低产林改造涉及的技术标准、改造范围、改造方式、改造机制,以及林权流转和补助标准等问题进行了有益探索,积累了一定的工作经验,为全州开展中低产林改造工作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