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近日出台的《云南林业发展“十一五”和中长期规划》中指出,云南省将对3个区域进行重点生态治理。一是金沙江、珠江、澜沧江等河流源头及上中游地区。云南地处金沙江、珠江、澜沧江等六大水系的源头或上中游,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进程中具有至关重要的地位和作用,该区域包括局部生态恶化地区,特别是金沙江、珠江、澜沧江的源头和上中游地区,地势高亢、山谷深邃,不仅对云南,而且对下游地区的生态地位十分重要。主要治理思路是,加强原生植被的保护,采取封育、人工促进天然更新、退耕还林等多种治理措施,加快退化森林生态系统的恢复和荒漠化的治理,建立涵蓄和保护六大江河水资源的绿色生态屏障。二是九大高原湖泊及主要电站库区。省内分布有大小天然湖泊30多个,其中的滇池、洱海、抚仙湖、阳宗海、星云湖、杞麓湖、异龙湖、程海、泸沽湖为云南省最重要的九大高原湖泊。另外,随着“西电东送”战略的实施,漫湾、大朝山等已建的和小湾、糯扎渡、溪洛渡、向家坝等在建的电站水库,对云南社会经济发展意义重大。主要治理思路是,在加强现有森林植被保护的基础上,严禁陡坡垦殖,25度以上坡耕地全部退耕还林,封、育、造结合,营造水源涵养林和水土保持林,建设生态经济型防护林体系,加快荒山绿化和水土流失区的治理。在湖泊及水库面山及周围地带,重点实施退耕还林和封山育林,增加林草植被,控制水土流失。三是重点石漠化地区。据调查,目前云南省岩溶面积已达11万平方公里,遍及全省16个州市118个县市区,其中岩溶面积在30%以上的县达63个。岩溶面积14265万亩,形成石漠化的面积为3223.65万亩,占全省国土面积的5.5%。其中已完全石漠化的面积为900万亩,占石漠化土地总面积的27.9%;半石漠化的面积为1327万亩,占41.2%;潜在石漠化的面积为997万亩,占30.9%。主要治理思路是,通过封山育林、植树种草,恢复和增加林草植被,同时,建造小型简易水利工程,加大农村能源建设,实行综合治理,并辅之以必要的生态移民,促进石漠化地区资源、环境、人口、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