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林业厅对拟建的普洱国家公园和西双版纳国家公园进行调研
发布来源:四川仲达园林绿化工程 发布时间:2014-12-25
为贯彻省政府“全面实施生态建设工程,积极探索‘国家公园’生态保护模式”的精神,推动云南省国家公园建设试点工作的开展,7月27日至8月4日,云南省林业厅副厅长郭辉军率省国家公园管理办公室人员赴普洱市和西双版纳州对拟建的国家公园进行了调研。调研组听取了普洱国家公园筹建办公室和西双版纳国家公园筹建办公室的汇报,赴实地进行了考察,并与当地领导交换了意见。 郭辉军副厅长指出:国家公园是一种对自然资源积极保护的模式。通过国家公园这个载体,向公众展示最有震撼力的生物地理景观和保护成效,通过这些展示,又为进一步的保护奠定基础。国家公园作为生态保护与生态旅游相结合的积极保护的一种模式,引起了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得到了国家林业局的大力支持,受到了社会各界广泛的关注,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一是对国家公园的理解不统一,不到位,很多地方认为国家公园就是个旅游开发区,以国家公园的名义,搞旅游搞开发;二是盲目划建国家公园。建国家公园的区域的资源价值、景观价值要代表国家水平;三是盲目地把有些区域划入国家公园,把与建国家公园目的不符的项目纳入国家公园建设项目计划中。 针对存在的这些问题,郭副厅长指出:国家公园的建设试点工作要严格标准,积极探索。首先,要进一步提高对国家公园的认识,借鉴国际国内的经验和教训,包括普达措的经验和教训在内;第二,严格准入标准,通过国家公园展示和提升国家形象;第三,要协调好六个关系。一是自然保护区与国家公园的关系;二是公益事业与商业开发的关系;三是国家公园与相关部门、企业及社区的关系;四是保护与开发的关系;五是生态保护与生态旅游的关系;六是国家公园内区域与国家公园外区域的关系;第四,要认真考虑国家公园规划与自然保护区生态旅游规划的问题,国家公园的建设规划要与保护区的生态旅游规划衔接,在发展思路和资金上相结合;第五,要给拟建的国家公园准确定位。拟建的国家公园要体现云南五十年的保护成效,展示云南省的民族文化和自然景观中一些好的东西,体现国家的水平;第六,建设内容一定要体现国家公园建设指导思想,现体国家公园保护、展示和教育的功能,体现政府的主导作用和国家公园的公益性;第七,要遵守相关的法规和执法,不能因为国家公园的建设出现破坏资源和渎职犯罪的情况;第八,要积极探索经验,通过试点工作,打好基础,为云南省国家公园建设工作提供经验。(厅保护办 杨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