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3日,嵩明县林草局召开2020年林业和草原工作会议,会议全面总结了2019年全县林业和草原工作完成情况,明确了2020年的工作目标,查找了存在的问题和短板。
会议明确林草各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将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理念和指示要求全面落实到林草工作的各个方面,进一步转化为具体的改革举措和林草制度,成为推动林草事业发展的不竭动力。通过创新体制机制,全面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更加注重推动林草事业高质量发展,通过完善制度体系,提升治理效能,增强自然生态系统功能,促进多种效益充分发挥。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聚集林业草原建设、资源保护和产业发展 “三个重点”,维护森林生态安全,开展森林文化建设,实现改革发展、增绿增收新突破,为“高质量推进宜居宜业新辅城建设”营造良好的生态基础。
一、造林1.04万亩 超额完成年度计划任务。2019年嵩明县积极推进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继续实施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全年造林1.04万亩,超额完成年度计划任务。嵩明县创建为“全国绿化模范县”,加快了全县生态建设绿化造林的步伐。2010年,创建为“全省绿化模范县”称号。大规模推进国土绿化行动中,加快乡村绿化和森林城市建设。开展全国村庄绿化状况调查,森林乡村16个。完成了444棵古树名木的抢救复壮工作。
二、抓好国土绿化完成全民义务植树。继续实施好天保工程、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森林抚育、退牧还草等国家重点生态工程,落实好新一轮草原生态补奖政策。确保完成年度营造林任务。稳步推进重点区域绿化工作,实施好乡村绿化美化工程,深入开展义务植树和部门绿化活动,全年完成营造林9100亩,义务植树84.34万株。
三、林业资源保护成效明显,生态红利不断释放。截至目前,嵩明县天保区35.19万亩森林已得到有效管护,天然林生态功能逐步恢复。林业灾害防控能力不断增强。去年来,全县年未发生森林火灾,年受害率仅0。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4.5‰以内,无公害防治率达到85%以上。国有林场森林覆盖率平均达到98%,贡献了全县超过5%的森林蓄积量。
四、深化林权改革激发林业发展潜力。2007年,嵩明县启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截至目前,主体改革已全面完成,配套改革深入推进。全县确权登记林地 51.43万亩,确权率98%;发放《林权证》 6872本。建立了覆盖全县的林权管理服务体系,出台了《进一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等一系列改革配套文件,为深化林业改革提供了政策支持。林场改革全面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