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巧家县老店镇实施村民自治构筑“森林防火墙”
发布来源:四川仲达园林绿化工程   发布时间:2014-12-25
巧家县老店镇国土面积434.3平方公里,位居全县第一,林地面积33.08万亩,森林覆盖率47.36%。去冬今春,百年不遇的大旱给森林资源安全带来了极大的隐患,面对极为严峻的森林防火形势,老店镇结合实际主动采取应对措施,走村民自治的路子,将森林防火纳入村民自治,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自治措施,真正实现森林防火重心下移,形成了全民参与、群策群力、齐抓共管的森林防火新格局,筑牢森林“防火墙”。 一是将森林防火纳入村民自治章程,修订《村规民约》。由镇人民政府统一制作《村规民约》模本,各村结合实际进行修改完善,提交村民代表会议上讨论、修改,充分征求村民意见,再进行修改完善,经村民户代表会审核再定稿,该镇召开《村规民约》讨会362场次,参会群众达12000多人。 二是实现工作重心下移,消除监管死角。针对森林防火点多面广,管理难度较大的实际,实施村民自治,分两条线进行监管,一条线是“镇政府领导挂钩到村“两委”,村“两委”领导挂钩到小组→小组长监管到村民代表→村民代表监管到户”,另一条线是“镇政府督促林业站→林业站监管护林员→护林员监管好责任片区”。 三是强化宣传攻势,力求人人皆知。通过广播、标语、板报及以会代训等形式的宣传,加大森林防火宣传力度,避免宣传流于形式,专门组织悬挂“老店镇森林防火巡回宣传牌”的车辆在老店集镇、铅厂集镇、治乐集镇、坪地营集镇等7镇乡村集镇进行巡回宣传,同时扎扎实实地开展森林防火“五个一”宣传教育活动,确保每周每班上1节森林防火宣传课,借助村级换届召开村民大会的时机搞好森林防火宣传,重点宣传森林火灾的危害及野外用火或引发森林火灾要接受什么处罚,让群众的思想由“要我防火”向“我要防火”转变。 四是监管野外用火,加大处罚力度。森林火灾的祸根是野外用火,该镇高度重视野外用火监管工作,林业站执法人员在加大执法力度的同时,面临的实际困难是森林防火点多面广,战线长,执法力量不足,通过村民自治来加大野外火源监管力度,将野外用火的监管和处罚纳入村民自治,凡是辖区发生野外用火的,均由当地村民委员会处以5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并将罚款作为该村森林防火专项工作经费,有了《村规民约》,村两委干部敢于大胆监管野外用火,并有权力进行处罚,与原来只注重口头教育相比,这种管护效果好得多,对于教育难度大的群众,通过经济处罚,教育效果非常明显,同时附近的群众也受到了警示教育,明显地拓宽了宣传教育面,有效地管住了火源。(巧家县林业局许荣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