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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为哈尼梯田生态环境撑起“保护伞”
发布来源:四川仲达园林绿化工程   发布时间:2014-12-25
红河州雄伟壮观的哈尼梯田,因其瑰丽多彩、美轮美奂,吸引了众多来自全国乃至全世界的游客。可是,随着人类活动影响的进一步加大,该州哈尼梯田千百年来已经形成的“江河—森林—村寨—梯田”四度同构的人与自然高度协调的、可持续发展的、良性循环的生态系统也面临着被破坏的危险。 2004年3月,在州九届人大二次会议上,地处哈尼梯田核心区的元阳县代表团提出了《关于加强对哈尼梯田核心区生态保护的议案》。在随后的州人大常委会议上,这个议案决定交由州政府办理。该议案引起了州政府的高度重视,副州长陈霖带领州发改委、州水利局、州国土局等相关同志专程到元阳县,就哈尼梯田核心区生态保护问题进行了专题研究和安排部署。同时,还研究制定了《元阳哈尼梯田核心区生态保护规划》、《元阳县哈尼梯田核心区水利规划提纲》和《元阳县哈尼梯田核心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大纲》3个规划提纲。这3个规划提纲的制定,对哈尼梯田核心区的生态保护与建设工作,起到了积极的推进作用,为哈尼梯田的生态环境撑起了一把“保护伞”。 根据《红河哈尼梯田管理暂行办法》和《红河哈尼梯田文化遗产保护与发展规划》,地处哈尼梯田核心区的元阳县政府制定了《元阳县哈尼梯田保护管理实施细则》,并成立了保护机构——红河哈尼梯田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元阳县办公室。在切实保护好现有森林的同时,抓住退耕还林的契机,大力实施工程造林。在梯田核心区种植了以桤木为主要树种的水源林10万余亩,并做好宣传教育工作。 2006年3月30日,红河州政府向省政府上报了《关于请求将红河哈尼梯田列入国家湿地公园的请示》。为推进申报工作,州政府成立了领导小组和湿地公园管理机构,明确了各相关职能部门的责任。2006年6月26日,州林业局正式委托国家林业局调查规划院编制《云南红河哈尼梯田湿地公园总体规划》;2006年12月,《云南红河哈尼梯田湿地公园总体规划》编制完成。 元阳县已将加强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保护列入了《元阳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明确提出了“加快梯田景区生态建设项目立项建设工作和在梯田景区种植万亩樱桃的工作”。在各流域区内重点做好生物措施防治,加大植树种草力度,使之成为天然的绿色水库。按规划,到2010年,元阳县将实施人工造林40万亩,封山育林20万亩,新增有林地面积60万亩,使元阳县的有林地面积达到132.6万亩,森林覆盖率达32%。沼气、节柴改灶、营造薪炭林等一批农村能源建设项目,将成为重点发展的项目,哈尼梯田元阳核心区的生态环境将得到进一步改善。 目前,州政府及相关部门、元阳县在总结已做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了对哈尼梯田核心价值体系的研究。为适应申报和保护工作的需要,适时地理清了思路,并切实采取了措施,加强向上级政府和文化遗产主管部门的汇报。在坚持申报与保护并重、利用与保护并举的同时,努力加快哈尼梯田申报世界文化遗产的步伐,积极落实哈尼梯田申报第7批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有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