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林业厅组织传达学习贯彻落实胡锦涛同志在云南考察工作结束时的讲话
发布来源:四川仲达园林绿化工程 发布时间:2014-12-25
8月3日,省林业厅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胡锦涛同志《在云南考察工作结束时的讲话》精神,厅机关处以上干部、厅直属单位负责人参加了会议。在认真听取总书记讲话以及省委相关通知要求后,会议就如何贯彻落实好胡锦涛同志的讲话精神和省委要求,结合下半年重点工作提出要求。 1.深入贯彻落实胡锦涛同志讲话精神和中央林业工作会议精神,筹备召开云南省林业工作会议。下半年,要把传达学习贯彻落实胡锦涛同志在云南考察时的讲话精神和贯彻落实中央林业工作会议精神紧密结合起来,作为全省林业部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要把总书记讲话精神和中央林业工作会议精神贯彻到当前林业工作中去,各单位、各处室要根据本部门具体情况,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学习,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的部署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上来,进一步完善工作思路和工作措施,对年初确定的工作任务对照检查,针对发现的问题和面临的困难,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全年目标的实现。 要做好下半年召开的全省林业工作会议筹备工作,提交会议讨论的林改配套文件要抓紧修改成熟后定稿;与省委政研室和省政府研究室积极配合,落实高质量的省委、省政府领导讲话稿的撰写;认真总结典型,梳理出好的经验在会议上进行交流;尽快选择确定具有一定代表性的参观现场。 2、抓紧抓好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的检查工作,积极推进配套改革。通过前一阶段省林改办组织对几个州市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检查情况来看,总体成效明显。但也发现部分地方在主体改革中存在一些共性问题,下一步要认真分析总结,坚持标准不动摇,继续加大督查力度和矛盾纠纷调处和指导力度,坚持回头看的方法,确保在8月底前完成主体改革省级检查,整理形成综合检查报告向省林改领导小组作全面汇报。在主体改革已经接近尾声的情况下,加强对加快建立集体林权流转与管理体系、林业支持保护体系、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以及加快完善林改相关法规体系和启动国有林场和国有林管理制度改革等配套改革研究,完善相关政策,尽快制定出台配套文件,为配套改革顺利实施打好基础。 3、加快以木本油料基地建设为重点的林产业发展。把发展林产业与推进山区综合开发相衔接、共推进。当前,要坚定信心,充分认识抓好木本油料产业发展的重要性,紧紧抓牢国家林业局和省政府重视支持木本油料产业发展的良好时机,认真谋划,采取有力措施,抓好木本油料生产管理工作,以加快木本油料基地建设为重点,促进全省林产业快速发展。 4、积极推进我省中低产林改造。针对我省林地面积大、森林覆盖率相对较高,但树种结构不合理、林分质量差、林地生产力和经济效益低等矛盾突出的实际,争取《实施中低产林改造的意见》尽快出台,有步骤有重点地推进中低产林改造,加快林业产业建设,逐步改变我省林业“大资源、小产业、低效益”现状。今年在部分州市县开展试点,根据试点的情况积累经验,尽快编制全省中低产林改造规划,为明年在全省推开中低产林改造工作创造条件。 为确保全面完成今年年初工作任务,下半年还要着重抓好几项工作:一是要抓住雨季造林的大好时机,组织好苗木、种子调运,强化造林标准,确保造林质量和全年营造林任务的圆满完成。二是要加快推进《云南省林地管理条例》等的立法工作,确保林地的有效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总结试点经验,力争在改革商品林采伐限额管理、实行林木采伐审批公示制度、简化审批程序和提供便捷服务等方面取得实质性突破。三是要深入研究林改后森林防火、森林有害生物防治等问题,提出切实有效的森林安全防治措施。主动与金融部门联系,组织起草关于森林火灾保险的意见。积极与保险公司洽谈森林火灾保险、野生大象肇事保险等业务,力争年底实施。四是要坚持对扩内需保增长项目跟踪督查,加大监管和指导力度,确保项目资金安全使用到林业发展中去。五是要进一步完善生态公益林管理政策。根据我省林业生态保护和林业产业发展的实际,合理确定公益林和商品林比例,进一步完善和创新公益林管理机制。六是要深入调研,找准我省农村能源建设发展中的重点、难点,着手制定云南省农村能源建设的相应管理办法,把我省农村能源建设这一惠民政策真正落实为民心工程。七是要着力加强林业队伍建设,深入落实阳光政府四项制度,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徐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