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森林防火措施得力成效显著
发布来源:四川仲达园林绿化工程 发布时间:2014-12-25
2010年上半年,保山市遭遇了百年不遇的特大旱情,森林防火工作面临严峻形势,各级政府和森林防火部门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遏制了可能集中爆发森林火灾的态势,上半年全市仅发生森林火灾42次,低于控制指标37次,受害森林面积305.55公顷,低于控制指标515.45公顷,取得大旱之年没有发生大的森林火灾的好成绩。 针对今年严峻的森林防火形势,该市主要采取了六项措施: 一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全市各级政府、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所)切实加强领导,严格按“三线”、“四责任”、“五个关键人”的责任要求,层层签订责任状,确保责任全面落实到位。全市共签订各种责任状(书)10.2万份,签订联防协议276份。认真抓好火灾扑救工作的组织领导,全面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 二是强化宣传教育、增强全民防火意识。该市各级政府和森林防火指挥部(所)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宣传车等载体,深入广泛的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全市共召开各种会议5713次,发放户主通知书38万份,标语11.2万条,宣传车4150台次,广播电视2.8万次,电影2058场次,森林防火课9572课时。 三是多项措施并举、严格火源管理。保山市政府于2月13日提前发布戒严令,对林区全面实行戒严管理;全面加强监控管理,严格执行用火申报审批监烧制度,增加护林员,加大巡查密度和火情监测。在入山道口增岗设卡,对入山人员进行宣传及100%实名登记。全市各级政府、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所)共派出督查组790支,2653人,查找隐患,进行整改。 四是严防死守、狠抓清明节期间森林火灾防控工作。清明节历来是该市森林火灾的高发期,受百年不遇的严重旱灾影响,全市森林防火工作遭遇了有记录以来最为严峻的考验。为有效控制和减少清明节期间(4月1日至20日)森林火灾的发生,全市各级政府、各级森林防火部门采取以火源管理为核心,以增岗设卡、严防死守为手段的超常规措施,千方百计管住火源,严防火灾集中暴发。通过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避免了清明节期间火灾高发和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的不利局面。 五是加大投入、不断提高应急保障能力。按照森林防火经费“三三制”的规定,市、县区政府积极筹措森林防火经费,并确保资金及时到位,全市落实到位森林防火经费 1699.8万元,比往年大幅增加;该市于3月30日前组建完成了68支1247人的季节性专业扑火队、半专业扑火队60支2064人,义务扑火队1079支32701人,大大增强了全市的扑火力量,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防火物资储备的要求,积极筹措资金,购置防火储备物资。 六是齐抓共管,形成合力。防火期内,各新闻媒体加大对森林防火的宣传力度,提高了广大群众的防火意识;教育、财政、交通、电信、气象等部门在宣传、经费、交通、通信、预报给予有力的支持;公、检、法部门积极承担维护火场治安和火灾案件的查处工作;旅游部门积极配合抓好风景旅游区的森林火灾防控工作;航空护林站、森警部队、驻保部队、武装部门积极参与防火宣传和火灾扑救工作,其它部门对全市的森林防火工作也给予了大力支持,全市上下基本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保山市林业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