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地处长江、珠江等六大江河的上游或源头,山地面积占94%,生态区位十分重要。为中国经济最为发达的长江中下游、珠江流域地区,以及东南亚各国的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提供了重要的保障。云南位于三大生物区系的交汇地带,生物种类丰富,生态系统多样,生物多样性保护极为关键。多样的气候类型和复杂的地貌,孕育了云南省丰富的生物多样性,造就了多姿多彩的自然景观。生物多样性不仅是云南不同民族文化和民族习俗最直接的载体,而且也为国家和云南省保存了极为重要的的战略性种质资源。作为世界生物多样性保护的热点、亮点区域,云南省在经济还不发达的条件下,认真履行《生物多样性保护公约》、《濒危野生动植物种贸易公约》、《湿地公约》等国际公约,建立了类型齐全的自然保护区网络,着力开展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等生态建设工程,加快实施流域生态恢复,使云南省的生物多样性得到了较好的保护。生态效益惠及流域下游省区及东南亚相关国家,为世界生物多样性和生态保护作出了积极贡献。林业是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生态建设的重要部门,不仅要满足保障国土生态安全和建设生态文明的需要,而且还要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林产品的需求。近年来,国家和省政府对林业工作十分重视,作出了一系列重要决定,我国政府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决定》,把生态保护和环境建设作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基本国策。云南省也出台了《关于加速林业发展的决定》、《关于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坚持走“生态建设产业化,产业发展生态化”的路子,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正在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和要求深入开展,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生物多样性保护等重点生态工程稳步推进,把保障国土生态安全和建设生态文明提高到一个新的高度。同时,林业产业也快速发展,八大产业建设全面推进,2007年上半年,全省已实现林业总产值143亿元,同比增长20%,林产业发展驶入了快车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