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丘北县强化木材检验规范林政管理
发布来源:四川仲达园林绿化工程   发布时间:2014-12-25
丘北县在强化林政管理工作中,始终将木材检验工作作为规范林政管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强化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加大源头管理力度。 一是加大源头监督,强化木材检验员管理。严格执行《云南省木材运输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职责,凭木材检验通知单指定的地点、伐区、树种、材种、数量进行现场检验;严格执行森林限额采伐管理制度,如发现山场堆头木材有异常情况,及时报告所在单位和林政管理部门;严格持证上岗,检验木材时不得交他人代检或代记。 二是规范检验行为,不断提高服务质量。检验人员检验木材时必须佩戴工作胸卡,向木材买卖双方出示服务承诺卡,文明检量,服务周到。不得刁难客户和林农,不向客户要钱、要物,坚决抵制吃、拿、卡、要的现象发生。不得以任何借口不到现场检验木材。加强纪律教育,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违者严肃处理。 三是加强监督管理,杜绝违规现象的发展。林政、森林公安要定期或不定期(每年不少于10次)上路或在堆头、楞场、货场进行抽查,在督查和复检中,发现误差或违规检量的,要记录在案,作出处理意见,并通知所属单位;发现违规情节较为严重的,要通知责任人到场,责任人未能到场,由单位领导或督查(复检)人员两人以上予以鉴证,对违规的事实予以确认。 四是严肃工作纪律,加大责任追究力度。检验员在检验工作中,出现违纪违法行为的,根据情节的轻重分别给予诫勉提示、赔偿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罚款、停岗处理、停岗一个月、停岗三个月、停岗半年、停岗一年、开除(解聘)等处分。(丘北县林业局 王正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