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批主题教育开展以来,县林草局抓实四个方面工作,把开展主题教育同林草重点工作相结合,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科学开展国土绿化,逐步提升林草资源总量和质量,巩固和增强生态系统碳汇能力,推动主题教育见行见效。
抓实重点工作,以林长制为抓手,压实生态责任。一是高位推动,压实责任。发布总林长令,印发《石林彝族自治县2023年度林长制工作要点》《石林县2023年度“林长制考核”考评细则》,明确县级林长巡林主要任务、推动重点工作、需要关注的森林草原保护发展重大风险“三个”清单,压实各级党委和政府保护发展森林草原资源的主体责任。二是优化制度,强化督察。建立县级林长提示(单)函制度,及时提醒联系各级林长开展巡林工作。全县32名县级林长累计巡林442次、69名镇级林长累计巡林1543次、86名村(社区)林长累计巡林3607次,同时由县人大、县政协牵头,成立督察组,对全县7个乡镇(街道)、国营石林林场、53个县级林长联系单位林长制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察。三是强化宣传,走深走实。更新调整县、乡、村三级林长和责任区名录,维护林长公示牌90块,及时调整云南省林长制智慧管理系统相关信息,压实林长责任。充分利用各宣传阵地,开展林长制工作、森林防火、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保护等宣传,进一步营造全民参与绿色生态文明建设的良好氛围,真正做到“资源有人守、资源有人护、责任有人担”。
抓实调查研究,以项目为依托,赋能生态建设。林草局主要领导亲自带队深入重点生态工程建设现场、自然保护区、国有林场等基层一线开展调研,把林草生态建设工作中的难点、堵点、淤点问题找出来,提出切实可行的对策建议。一是紧密结合国土空间规划,科学绿化。完成林草生态建设任务33045亩,其中:中央财政造林补贴人工造林5000亩、中央财政造林补贴低效林改造5000亩、国家级森林抚育5000亩、草原改良3000亩、林地征占用植被恢复造林45亩、市级封山育林15000亩,且完成项目落地上图工作。完成义务植树77万株。二是精准实施重点区域生态修复。配合市级推进滇东南山地石漠化综合治理项目人工造林和小型水利水保设施建设。已完成人工造林5000亩挖塘整地及60处小型水利水保设施。三是实施欠发达国有林场珍贵乡土树种苗木培育项目,建设项目基地20.13亩,培育牛筋木、西南栒子、皱皮木瓜、云南栘依、云南鹅耳枥等15个乡土树种16.37万株。编制《石林彝族自治县国营石林林场特色乡土树种保障性苗木基地建设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培育墨西哥柏(良种)、槲栎(珍贵树种)35万株。
抓实解决问题,以资源为导向,严守生态底线。党员领导干部带头深入农村、林区企业等基层一线,了解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一是构建网格化监管体系,保护管理成效全面提高。借助高分辨率卫星影像、无人机等多源实时数据,以及现地动态监测等有效手段。全面推广应用生态护林员联动管理系统,构建全覆盖的林草资源常态化监管体系,实现高效率、精细化抓实森林草原资源管理。二是保持高压态势,持续打击涉林草违法犯罪行为受理行政处罚案件共86起,其中:移送石林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14起,已办结案件共72起,罚款85.2783万元。三是开展林草湿综合监测,完成林草湿综合监测图斑256个,面积1561.3914公顷。
抓实民生实事,以服务为导向,促进生态发展。深入开展“办实事、解民忧”活动,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优化营商环境,精简优化审批服务,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一是一线工作法精准服务,主要领导带队深入企业了解建设项目用林用草需求情况。2023年先后完成绿色低碳示范产业园项目外部供电工程(云南宏合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93万吨低碳铝项目一期外部供电工程)项目(永久)、华润石林芋头得“药光互补”光伏项目(永久、临时)和华润石林大地梁子“药光互补”光伏项目(永久、临时)等11个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报批工作。二是创新林木采伐管理机制。将林木采伐审批权限下放到乡镇(街道),推行“互联网+采伐管理”模式,主动下沉采伐地块,面对面受理审核审批,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和“全程网办”落到实处。三是严格项目监管。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定期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严厉查处违规审批、未批先建、少批多占等违法违规行为。